桃園縣教師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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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 人:蔡南強、陳惠心
受文者:桃園縣各級學校教師會(聯合教師會、分會)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2月14日
發文字號:九十九縣教師字第164號
附件:一、桃園縣教師會100年因應組織轉型『成立工會』及收費說明
二、100年度桃園縣教師會會員加入教師工會優惠方案比較表
主旨:本會為因應民國100年教師會組織轉型為教師工會,訂定相關收費說明如后,請 查照,並請加強向會員宣導。
說明:
一、依據本會99年12月2日理監事會議之決議辦理。
二、本會為因應100年5月開放教師籌組工會,相關說明詳見(附件一)
「桃園縣教師會100年因應組織轉型『成立工會』及收費說明」,請
各校理事長或分會聯絡人務必轉達會員周知。
三、本會於工會成立前正常運作,工會成立後維持基本運作,預計兩年
之後(102年)弱化或解散。
四、桃園縣「教師工會」之籌組,預計100年5月成立,將繼續傳承桃園
縣教師會的資源和功能。
五、100年5月1日若成立教師工會,為鼓勵現有教師會員(100年)
加入教師工會,其工會經常會費【5~12月(預定)】800元,由本
會全額補助。
六、依據本會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第六屆第一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
決議,自九十六年起之未中斷會費之會員,另予補助教師工會之入
會費200元,並加贈禮券。
七、其他相關會員與非會員之優惠方案比較,詳如(附件二)「100年度
桃園縣教師會會員加入教師工會優惠方案比較表」。
正本:桃園縣各級學校教師會(聯合教師會、分會)
副本:本會理監事(以e-mail寄送)、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羅焜榮
255發函-164附件1.doc
發函-164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