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沒有規定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結婚, 便不可以呢,
有沒有規定要滿十八才能結婚呢,
有沒有人十四便結婚了嗎,
那請問規定師生戀, 說要把人解聘, 法源依據何在呢,
根本教師聘約, 都沒有法源依據,
那我請問, 高中生, 若滿十八了, 可以和老師談戀愛嗎,
大學生滿十八了, 可以和教授談戀愛嗎,
那如果有資優生到了大學, 還未成年的, 是不是也不能和教授談戀愛呢,
那大學教授的聘約, 有沒有規定這樣不能談戀愛呢,
不可以便全部不可以, 可以便全部可以, 那有大學可以, 中小學不可以,
根本大學教授自己沒有做好自己, 憑啥來管中小學教師, 又要評鑑, 自己都做不好還要評鑑別人, 大家說對不對,
為何又是大學可以, 中小學不可以, 實在可惡, 讓人不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