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老師畢旅 家長投訴認不公
新莊柯姓國小家長投訴,校方舉辦畢業旅行,卻要求得標旅行社提供免費名額,招待老師及學校工友、家長會成員出遊,形同占學生便宜:另旅行社為降低成本壓縮旅遊品質,倒楣的還是學生。校方回應,參與出遊的大人都是協助照顧,壓力很大,並非跟團「去玩」。
柯先生說,學生參加三天二夜旅行要價四千多元,看似合理,實際上卻是剝削學生。他說,校方招標時要求旅行社提供免費名額,除招待經濟弱勢兒童,也分配給班導師、行政人員、家長。
http://tw.news.yahoo.com/招待老師畢旅-家長投訴認不公-213000967.html
老師參加畢旅,被家長要求要自費。
請問有那條法律規定教師要帶學生參加畢旅的?
三天二夜的畢旅,責任在教師身上,等於加班16小時。是否應請縣府統一發給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