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政府補助工會團體辦理勞工教育辦法 | 第七條 受補助者,辦理勞工教育至少應安排三小時以上課程,每場最高補助新臺幣六萬元。第三條第二款至第四款之受補助者,年度最高受補助總額為新臺幣十二萬元。但工會會員人數達五千人以上者,年度最高補助總額得提高為新臺幣二十四 萬元。 | 產業工會、企業工會及職業工會:依其所提計畫酌予補助經費,補助經費最高為辦理經費百分之八十,每年補助經費依工會前一年度會籍清查會員人數補助金額如下: 1.未達一百人最高為二萬元。 2.一百人以上未達一千人最高為五萬元。 3.一千人以上未達五千人最高為六萬元。 4.五千人以上未達一萬人最高為十萬元。 5.一萬人以上最高為十二萬元。 | 第六條補助標準: 一.產職業工會會員人數未滿1000人者補助一次;1000人以上未滿 3000人者補助二次;3000人以上者補助三次。 二.職業工會最高補助新臺幣五萬元,產業工會以參加人數級距計,最高補助新臺幣三萬元,並核實支付。 | 1、參加市總工會者:(1)各基層工會分配補助人數及標準,以前一年度平均報繳總工會會費之會員人數為準,並以會員人數十分之一為補助對象 (2)倘分配補助人數未達10人時,以10人為基準;其中職業工會有參加聯合會者,每人補助800元,未參加聯合會者,每人補助1000元,產業工會每人補助400元。 (3)惟參加人數未達分配人數者,依實到人數補助之,或實際支出未達補助標準者,以實際支出80%補助之。 | 七、本府主辦輔導各基層工會承辦勞工教育經費補助審查標準如下: (一)申請補助梯次: 1、工會會員人數五百人以下補助一梯次 …… 4、工會會員人數二千五百零一人以上三千五百人以下補助四梯次 5、工會會員人數三千五百零一人以上,如辦理第五梯次時,應專案報本府核定。 (六)申請勞工教育補助經費每一工會每梯次最高補助金額新臺幣八萬元,但得視年度預算編列情形酌予增減。 | (二) 申請補助之職業工會辦理勞工教育之場次,將由本局按各工會所報會員動態季報表之會員人數依下列原則辦理:會員人數未達1,000人者,補助1場次;1,000人以上未達2,000人者,補助2場次;2,000人以上者,補助3 場次。 六、補助項目及審核標準如下: (一) 講師鐘點費:外聘每小時1,600元,內聘每小時800元。 …… (八) 每場次補助金額最高為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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