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課稅後,國小因減課而暫兼代課的鐘點費一節不是320元而是260元呢
有證照的鄉土教學支援人員上一節課是320元
為什麼我們有合格教師證照的一節只值260元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而且教育局還要老師選定是兼代課哪一節,如果哪一天那一節請假,就沒260
個人認為既然課稅配合減課,顧及學生授課權益由老師暫兼代課,那260也好320也好
應視為薪水一部分
只要請假不超過扣日薪日數,兼代課費應照支
不要老是要我們守法,自己卻沒能力沒魄力聘足或提高教師編制
又扣上要顧及學生授課權益大帽子,要我們相忍為學校為學生
受夠了 受夠了 受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