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救助基金申請發送表
編號
學校名稱
學生年級
代申請教師
金額(新台幣)
核發日期
簡要敘述
備註
101014
三光國小
二年級
陳宜君老師
5000元
101.01.2
父母離異,該生與祖父母一起生活,家中無收入,經濟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