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有交教育工會會費,今年不想參加,來函告知催繳會費就算,還附帶警示'要在網頁公告名單',這是那一招?
這招叫做【一日會員,一世會員】喔!
『工會』豈能讓你『呼之即來,揮之即去』呀!
關於本會於3月1日寄發之催繳通知書,在此鄭重回應與說明:
1. 本會會費繳納採年度制(1月1日~12月31日),繳費期限為每年12月31日止。
2. 101年會費繳納公文(一○○桃縣教工字第054號),已於100年.10月28日發函各級學校支會。
3. 團體協約法第十三條明訂團體協約得約訂,受該團體協約拘束之雇主,非有正當理由,不得對所屬非該團體協約關係人之勞工,就該團體協約所約定之勞動條件,進行調整。意指本會之團體協約僅適用於會員,故會員資格之認定非常重要。
4. 為保障會員權益,依據本會章程第十四條,會員逾期未繳清會費,需以書面催告,以避免遭受停權處 分,而損失相關權益。
5. 綜上,本會必須善盡職責,以「提醒」的方式,個別寄發書面催繳通知,以利會員及本會雙方於催
繳期(3月31日止)結束前皆確認無誤,另為昭公信及方便會員查閱,停權名單亦將於網頁公告。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組織發展部 林奕均
針對本會言論廣場作者【正常IP:(123.241.217.161)於2012/3/7下午11:23:48】在主題為【討會費是用這招嗎?】樓2,發表之內容,本會組織發展部林奕均嚴正回應:
1. 為促進本會會務運作,提昇服務品質及凝聚會員向心力,並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本會於95.6.29第六屆第一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通過,特制定「桃園縣教師會所屬會員拒繳(中斷)會費之相關權益處理辦法」。
2. 依據辦法第五條中斷會費之個人會員,申請復權時,應繳清各年度所積欠之會費,始得復權。如欲
「陳情」或「代為處理事件」時,除應繳清前條所積欠之會費外,須繳交「特別諮詢費」或「特
別處理費」。
3. 會費的收取及使用、會員的服務等,都是透過會員大會,依相關法令制訂相關辦法來執行,帳務的處理亦依法定流程核銷並由監事監督察核,每年皆於會員大會公開審議,並報社會處核備在案。會員若有疑義,歡迎至本會查閱。
4. 關於作者【正常IP:(123.241.217.161)於2012/3/7下午11:23:48】提及「他們薪水之外的外快就靠會費,哪能讓你說停就停!」已涉及不實言論,嚴重損害本會名譽,請作者儘快於3月12日中午12點之前,主動與本會聯繫說明,否則本會將循法律途徑處理。
參加工會,應該也是人民的自由權利!
如果,有人不想參加,用「近乎」強迫的「公文」是否妥適?
工會上層,是否應再詳加考慮?
依照工會法、團體協約法相關條文看來
工會處理會費催繳於法有據
也是為保障會員權利及善盡提醒之責
老師常因白領工作類型習慣不同
又適逢「公教分途」既定國家政策面臨轉型之際
導致認知上差距
更何況「老師」有種特殊的公務員工作情感認同
可能還不習慣吧!
老師屬受薪一方,具備證照之技術勞工,
因現行公保及相關福利待遇比照公務員,
常有公教一家之迷思,
公務員有其退休條例、服務法
教師有教育人員退休條例、教師法
醫師有醫師法、律師有律師法、會計師有會計師法
教師有教師法且正陸續配套修正並排入立法院議案包括退職條例75制變更為85制及55專案廢止等...
只要清醒一下
會發現這個世代變動得很快
或許會更快的也許變慢也說不定
有一天教師改參加勞保
從公保中抽離轉型
就像民84年退休制度
一下子從恩給制改為儲金制
個人覺得,現在反而更要在乎的是我們老師做好準備了沒?
面對制度修改的趨勢
面對社會上轉型正義的期待
包含教師
特別是國小教師的心態
無謂的言詞爭鬥口水文章
對這樣的發展局勢毫無幫助
工會法為什麼會修正成教師可組工會?
愛因斯坦、杜威為何投入參加工會?
軍教課稅呢?
將來一步步邁入公教分途
教師還能有「公務員」的迷思嗎?
教師為公私立學校受雇之一方
白領階層具教育專業證照檢核資格認可之勞工
並代為執行國家教育工作內容之落實所賦予的公權力
看到這裡
這時候
工會組織會費催繳也好
提醒繳費關心會員資格認定也好
會員自身的權利事項
該自己自動自發的覺醒做出決斷
出會?退會?補繳會費?
簡單的問題而已
大家還是不習慣吧!
其實
我更不習慣
國家片面更改我的工作契約條件
恩給制改成儲金制
派任制改為聘任制
鐵飯碗改為瓷飯碗(小心的捧著)
18趴改為沒有趴還被人誤解也有18趴(84年以後早就沒啦!)
教師地位落入谷底
早早之前是人本
現在不是全家盟就會是全國校長協會
加上生育率世界第一低的台灣家長現況
每個孩子都是衣食父母
多生一些孩子
將來就不會減班超額
你們大家做好因應的準備了嗎?
時代變的好快啊!
醒醒吧!
我的老師同僚們!
十樓的老師,講的真是讚,18%早就在84年之後就沒有了,
我擔任教職還不到十年,根本沒有這個優惠,卻還是常常被
朋友【尻洗】,目前老師的待遇,在各行業中,算是不錯的了,
但尊嚴卻是最低落的時代,老師們,不要再活在過去了,大家應該
自我調適和認清現今社會都用放大鏡,在看老師的一舉一動,
大家應該團結,教師工會有老師願意協助我們解決各種議題,
我個人心存感恩,二樓的老師,如果不想繳錢,就像保險公司一樣,
保險公司仍是會寄信函,通知客戶,以免影響權益,不過如果說工會幹部
從中賺外快,假如沒有證據的話,千萬不能亂講話,請二樓老師三思。
不過是一張提醒繳費的通知單
有這麼嚴重嗎
有時候沒人提醒就忙忘了學校又沒有人幫忙收
我就是收到才知道自己忘了交
趕緊補交
不想參加就不要交
人家不過個別通知確認
有必要這麼激動嗎
感謝催繳通知單,我才知道自己多繳了1200
學校收費老師說我因為99年未繳費,有中斷過,所以要補繳1200,共繳費2400元
工會大大們,可否請你們內部自行搞清楚再跟老師們收費(不要不同人所說的收費標準就不一樣),以免徒增大家的困擾
連收費金額都會跟學校老師說錯,實在是很讓人懷疑工會的辦事能力,要不是我自己發現,工會會主動將多繳的錢退回嗎????
希望下週能夠收到工會的退費。 等待退費的老師
真好笑!教師會變成工會後,言論廣場是否已成了一言堂廣場?
小弟不才,但工會在先進國家,加入與否全憑個人,這點應沒錯吧?
有老師不想參加,也是他個人的自由,不是嗎?
從教師會到工會,幹部們對底層老師的疑惑,如果動不動就訴諸法律,
請問這和白色恐怖時期的雷震案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