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工會應該請監察院也糾正教育局與教育部關於「血汗學校」
從幼稚園、國小到國中
(1)我們的教育主管單位任由主辦單位發函學校請教師六、日要研習或參加活動,
公文講得很好聽,
「補休請選後6個月內擇無課時段或自行調課方式補假完畢。」
請問誰補的完。如果補不完,誰賠我。
反正主管單位都先占便宜,
事後補假不完沒人不鳥你。
這跟以前勞工的退休金一樣,
看到的多,吃到的少。
以後上班時間外辦理之活動或研習,
主辦單位應該要有禮貌,
先擬定補休計畫,同公文一起,
而不是讓我們自己一個人去煩惱,
去承擔所有的補假調課事宜與責任。
工會也應該請各校調查下班後參加活動的補休時數,
與實際補休完成的時數,
兩者之間的差異有多大。
數字會說話,就可以證明所言不假。
(2)寒暑假要老師到校服務或研習,
遠遠超過
「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實施原則
教育部96年4月14日台人(二)字第0960038022C號令」
桃園縣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也未依本原則與同級教師會協商訂定執行規定
任由學校為所欲為
完全無視教師上下班的作息。
(3)國中課後與寒暑假輔導課
也是大多數國中老師心理的痛
不上難道不行嗎?
大舉愛心之旗,
行壓榨之實。
如果老師沒有在假日研習、參加活動或上輔導課,
社會會不會就認為老師沒有愛心?
請問
哪個工作不要有愛心的?
我要請教師工會去監察院
舉發我們教育主管機關的怠惰
以及學校的無作為
平時有帶班級的老師都知道
上班時請假不易
請了假又不放心學生
下班了 好好休息
保持身心健康 增加免疫力
因為我們也不想吊點滴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