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id=mailContent><DIV id=message538386335 class="undoreset clearfix" role=main><DIV id=yiv2137309771><DIV>【2012/05/17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po文公司賺錢 員工遭解雇
工會幹部被炒---遭非法解僱的永華機械公司工會常務理事商明郎說,一月爭取年終獎金時,工會製作文宣指公司去年有賺錢,應比照去年發年終獎金,卻遭僱主指控散布謠言被解僱。商明朗向勞委會申請不當勞動行為(打壓工會)裁決,上周收到裁決認定僱主違法解僱,須讓他復職。但他上周五回公司上班時卻遭主管阻止,要求他道歉才能上班。.....
PS:連日來發生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遭高雄市議會打壓的事件,幾乎同個時間,遭解雇的桃園永華機械工會常務理事商明郎雖打贏了裁決,卻被僱主要求須先道歉才能復職。唉!要當個有骨氣的工會幹部,可是很辛苦滴!
工會夥伴們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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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新聞– 2012年5月14日 下午7:01
po文公司賺錢 員工遭解雇
如果發表文宣說公司賺錢會被解雇,您會怎麼想?桃園的永華機械公司2011年因為工會常務理事,發表公開文宣,說公司賺錢要爭取年終獎金,沒想到卻被公司以散佈不實謠言,遭到解雇,14日這位員工到勞委會陳情,要勞委會出面協調。
高舉看板,拿著白布條,年過40的商明郎,原本在桃園永華機械公司擔任工會的常務理事,因為發現公司2011年有賺錢,因此向廠內員工發布文宣,要爭取年終獎金,卻被公司以「散佈不實謠言」遭到解雇,雖然最後勞委會認定不當解僱,應該立刻復職,不過4個多月下來沒有下文。
原來永華機械在5月9日也收到裁決,應該立刻恢復商明郎的工作權,但沒想到永華卻要商明郎先道歉,才能回去上班,目前勞委會已經再度介入協調,如果公司沒有改善將會先處以3~15萬罰鍰,再不配合,未來也將加強勞動檢查,只是對弱勢勞工來說,勞委會的手段太溫和,何時能拿回應有的工作權?還有待後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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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12年05月14日13:24
勞委會裁決資方不理 勞團抗議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20多人今天到勞委會前抗議,高呼「主委升部長,勞工沒工作」,批主委王如玄呼籲勞工應和僱主談判,但勞工卻因此失了工作,就算裁決獲勝,勞工竟還無法復職,根本無法捍衛勞工工作權。
桃園產總代表指出,桃園永華機械工會幹部商明郎今年1月帶頭爭年終獎金,卻遭資方解僱,反控勞方散布不實謠言,將他解僱;該案已經勞委會裁決,認定應讓勞工復職,但商明郎本周一要回公司上班時,卻被僱主要求須先道歉才能復職。
勞團聲援永華工會商明郎復職,前往勞委會陳情。杭大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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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新聞網 / 社團勞工
勞工復職遭刁難 赴勞委會陳情求助
桃園永華機械公司,一位身兼工會幹部的資深員工商先生,今天出面指控,一月份遭到公司不當解雇,勞委會也在五月做出裁決,要求資方讓員工復職,但這個月11號,商先生要回到公司報到時,卻依舊遭到資方阻止和刁難。
在桃園永華機械工作27年、身兼工會常務理事的商明郎,因為在去年和工會共同發出一份文宣,指出公司營收成長10%,希望資方多發放些年終獎金,結果被資方以"散播不實謠言"為理由,遭到解雇,勞委會調查後,在今年五月裁決,認定是不當解僱,要求資方讓商明郎復職,但五月11號,商明郎回公司報到時,卻吃了閉門羹。
永華機械 員工 商明郎
上回的話是說 我要回廠區上班
還要跟公司道歉 那基本上
我們工會 當一個工會幹部
我們只是據以力爭
哪有道歉這兩個字
我們要的事 都是合理
明明有裁決書,資方卻不認帳,工會團體認為,勞委會的裁決制度,無法落實,對員工沒有保障效力,要求勞委會要想想辦法。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毛振飛
我們要求我們的政府
是不是肩膀應該硬起來
脖子應該硬起來 我們要求
撤除這副董事長的工作證
勞委會勞資條件處專委 黃荷婷
我們只是督促他(資方)履行(裁決)
那復不復職 還是在於
公司負責人自己 有沒有要
促進整個勞資關係
勞委會強調,會進行調查,若資方不遵守裁決結果,將處以6到30萬罰緩,而桃園產業工會則宣稱,若永華機械本周內,還是不讓商明郎復職,將在18號,動員各地的工會,包圍工廠,爭取勞工權益。
(2012-05-14 12:00) 中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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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僱主不甩復職裁定 勞委會沒轍
2012年05月15日 勞團昨抗議永華機械公司打壓工會幹部,批勞委會主委王如玄無能。杭大鵬攝
【陳嘉恩╱台北報導】桃園縣永華機械公司一名工會幹部年初為員工爭年終獎金遭僱主解僱,勞委會經三個月調查後,裁定僱主確有打壓工會,要求資方讓勞工復職,但勞工上周回公司上班仍遭拒,二十多名勞團成員昨到勞委會前抗議,怒嗆僱主蠻橫、勞委會無能。
工會幹部被炒
遭非法解僱的永華機械公司工會常務理事商明郎說,一月爭取年終獎金時,工會製作文宣指公司去年有賺錢,應比照去年發年終獎金,卻遭僱主指控散布謠言被解僱。商明朗向勞委會申請不當勞動行為(打壓工會)裁決,上周收到裁決認定僱主違法解僱,須讓他復職。但他上周五回公司上班時卻遭主管阻止,要求他道歉才能上班。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毛振飛痛批,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要勞工學會和僱主談判,但工會幹部只因爭取年終獎金就被解僱,「即將升任勞動部長的王如玄離基層勞工越來越遠。」勞團也喊口號:「主委升部長、勞工沒工作!」揚言本周五將包圍永華工廠抗爭。
永華機械昨晚聲明,指公司是依《勞基法》和公司規定解僱商明郎,無法接受裁決結果,將提民事和行政訴訟。
不能連續開罰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專門委員黃荷婷說將罰資方三萬元到十五萬元,要求讓當事人復職並給付這期間的薪資,若資方沒履行,她坦言不能連續罰,「會繼續督促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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