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立法院三讀通過了國民教育法修正案,使常態編班具有法源依據。但這個法是否解決教育的問題呢?能力編班是否因而消失無蹤?其實近幾年來多數的國中已落實了常態編班,當新生到學校報到人數一旦確定,行政人員就以”抽籤方式”進行S型編班和抽出導師名單。 但當學生升上國三,各校皆開始按數次段考成績總分排名,並篩選出該年級前三分之一的學生集中成數班,以另外收費的方式在每週六、日及寒暑假成立家長都知曉的「加強班」。
加強班學生放學後就留校自習或寫考卷至晚上九點或九點半,週六或週日則是整個白天的時間在校考試或上課,寒暑假則幾乎都得到校。加強班的操作方式與補習班並沒有什麼不一樣,學生自習時有導師看著,部份時間也有老師教學或復習。整個加強班其實就是學校的前後段,更前段的同學會有更「精良」的老師復習功課。每當基測考完,學校所看重的就是考上一中女中或武陵高中的人數,升學率也成為新生會不會到本校就讀的指標。 這樣的異常現象足以挑起公共爭議,也迫使我們得思考幾個問題:
第一:家長看的是升學率的數字、學校行政也將此作為辦學績效,同是公立鄰校也是會彼此比較升學的成果並與私立學校爭取招生。這個以升學率業績導向的辦學就是我們身為教育人員要面對的教育嗎?這是現實面,不過有誰願意改革?
第二:目前的國中教育具有公共財的性質,政府理應讓人民享有免費的教育,但是為什麼要對家長和學生額外收費呢?國家為何遲遲不願增加教育經費?若學校只是為求精英學生而開放公共資源或讓其付費使用,這算哪門子的公共財?
第三:國中教師定位不明,是工會的一份子,但也有人不加入工會又不屬工會的人員,有人兼行政職,便受公務員法約束,但整體來說教師仍屬廣義的公務人員,領的是政府給的唯一工資,假如在學校”另行收費”是否算”兼差”?若只照顧那些精英學生,不正是違反了普及教育的信條?在大家任由「市場競爭」的條件下,那些不在加強班內的孩子,只因成績不佳就被排除在外,我們還能信守「公共化」教育的承諾嗎? 學校的領導人有誰願意改革?當初報考校長主任的教育理想只是在筆上談兵戰勝一切,登頂後就向現實面低頭了嗎? 大學教授教出一群在學校擔任教育人員的一群,總是向升學率的迷思做了一些自以為是合理化的不法行為,國家的高官們也總是在最後才會出面處理,甚常見將問題投向學校自主處理,簡單一句話,有事學校自行負責,要誰擔責任?這時候又不見人會跳出來。 知識分子,高風亮節不再,為為官表現自我威風者仍大有人在,真正謙卑帶人做事幾兮?學校教育的希望,依靠教育當局?教師工會?學校校長主任?還是一群團結有教育理念理想的教師群?
以上問題,為何以教改為招牌的相關教育基金會和政府監察機關,對此反倒不查呢?難道大家都真的視若無睹?還是已經把國中教育公共財視為消費財了呢?假如是這樣,則政府肯定在公務上產生嚴重的失職,教育基金會則只是教育的消費者運動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