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師會第九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議程
一、時間:一○一年五月十九日(六)上午十一時至十二時
二、地點:平鎮市社教文化中心三樓視聽室【平鎮市環南路三段88號】
三、主席:羅焜榮
四、主席致詞
五、來賓介紹與致詞
六、確認與會人數、大會開始
七、確認議程
八、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九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100.06.11)【附件一】(P.3-7)
九、重要會務工作報告【附件二】(P.8-14)
十、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審議100年度決算(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說 明:依章程規定辦理,如附件三(P.15-20)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
【提案二】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請審議101年度工作計畫草案。
說 明:依章程規定辦理,如附件四(P.21)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
【提案三】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請審議101年度收支預算表
說 明:依章程規定辦理,如附件五(P.22-23)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
【提案四】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請審議100年度會務發展基金收支表。
說 明:依章程規定辦理,如附件六(P.24)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
【提案五】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請審議100年度會務人員退休資遣準備基金收支表。
說 明:依章程規定辦理,如附件七(P.25-26)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
【提案六】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請審議100年度公益救助基金收支表。
說 明:依章程規定辦理,如附件八(P.27-29)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
【提案七】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請審議100年度司法互助基金收支表。
說 明:依章程規定辦理,如附件九(P.30-32)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
【提案八】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審議100年度928後續行動基金收支表。
說 明:依章程規定辦理,如附件十(P.33)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
【提案九】
提案人:大有國中教師會
案 由:國中第八節課後輔導鐘點費調整案。
說 明:第八節課後輔導鐘點費現今仍為400元,與十幾年前相同。
辦 法:建議縣府調整。
決 議:
十一、臨時動議
十二、散會
9-2手冊-附件一.doc
9-2手冊-附件二.doc
9-2手冊-附件四.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