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二帶隊師長一毛未出?吃人夠夠?
根據調查,新明國小本件出國案帶隊校長、教師及學生共21人,總支出經費1848,000元(每人出國團費88,000元),而收入經費包含行政院體委會補助194,000元,桃園縣政府教育局補助183,750元,中壢市公所補助150,000元,樂捐款644,000元,家長會款20,000元及學生自付款703,000元,總收入經費為1,848,000元,顯然5位帶隊教職員(張榮源(校長)、徐師斌、吳俊業、彭詩懿、蔡蕙蘭)根本一毛未出!若以總募款金額1,145,000元作全隊分攤,學生僅需自付約33,477元,換句話說,16位學生等於平均每位多為5位帶隊師長負擔約一萬多元(約11,523元),這根本是老師吃學生夠夠!這豈止是縣府官員說觀感不佳而已!
1. 看得出來 補助款不足以出國 所以要募款 金額為644000
我想 大概只要有團隊的學校都知道 學校團隊要出門 錢不夠 誰去募款 校長 教練 家長會長...
如果說 募款的錢夠了 當然最好全都免費 可是 現實就是不夠
那 球員家長的意見與態度呢?
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羅正明/綜合報導〕桃園縣新明國小手球隊出國比賽,有選手沒錢自付團費去不成,卻有五名隨行老師一毛錢都不用付。桃園教育產業工會昨天北上開記者會,理事長彭如玉質疑有弊端,將把資料送教育部體育署調查,並向檢調告發。
彭如玉說,包括前校長張榮源、總教練徐師斌、教練吳俊業、管理人員彭詩懿及蔡蕙蘭五人出國是完全免費,其中總教練徐師斌和蔡蕙蘭是夫妻,兩人帶著兩個小孩一家四口出國比賽兼旅遊,雖然小孩都有付足團費八萬多元,但夫妻兩人未出資。對照有學生選手因為無法負擔四萬多元的費用,而不能出國比賽,顯然有濫用的情況。
體育署長何卓飛受訪表示,體育署補助學生出國比賽有一定的條件和金額標準,比賽返國後則要依規定提出報告,不過體育署沒有管太細,新明國小一事,社會觀感的確不佳,經濟狀況不佳的學生出不去,老師們免費出國,似也有違公平正義之嫌,體育署考量訂規範,未來公款補助部分,應優先用於選手身上。
新明國小校長劉智忠回應說,依據「桃園縣優秀體育團體及個人出國經費補助實施要點」的規定,優秀學生出國比賽時,可以按照選手人數比例補助隨行教職員的旅費,名額是五人,經費可以從上級補助款及募款中勻支,並無問題。
倪姓選手的家長說,每位選手負擔四萬五千元旅費,校方及家長事前討論過多次,家長都沒有意見,也很開心自己的孩子能出國比賽,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的指控,對隨行的校長、教職員都不公平。
這也是自由時報的報導 工會 又剛好遺漏?!
質疑三你公費出國比賽,我當全家出遊?四人同行2人免費?
總教練徐詩斌將其妻子蔡蕙蘭列為管理人員,同樣享有團費全額補助,另有兩名子女隨行,一家四口僅需支付17萬餘,與坊間長達10天以上的歐洲旅遊行程相比(四人合計至少約40萬),等於省下一大半的「旅費」,可謂相當划算的暑期活動,徐教練難道沒有自我圖利之嫌嗎?
想知道 教練子女有無繳費? 有 每人8萬多
問題1 常出國的就知道 人數 也是團費的影響因素之一
當地需要坐車時(比賽一定要坐車吧) 一台車坐21人(16選手+5位隊職員) 如加上選手的家長及這
兩位 不是也平均分攤了車資嗎? 那應該要感謝他們降低費用才對吧?!講白點 這樣的行程 我
也不要去 無聊又沒比較便宜 xx旅遊還比較好勒!!
問題2 爸媽一起帶隊出國比賽 11天 孩子誰照顧?
教練如果得擔心台灣的孩子 分心了 成績不理想 那又要怪誰?
我看 要嘛政府出錢照顧 要嘛 既然工會如此有心 幫忙出錢也不錯吧?!
問題3 教練帶隊比賽 如果要自己付費 那就比賽時教練不要去
哪有教練帶隊要自己出錢的道理
如果這道理也通 以後所有的團隊比賽 教練都要自己付車資 付餐費
以後學校所有校外教學 老師 比照辦理...
那 團隊全沒人帶 校外教學老師不去 全都解散 全都留在學校 夠開心了吧?!
該爭取的是 更多的經費補助 不必募款 相關選手和帶隊者不必自掏腰包
而不是 打著正義的旗幟 亂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