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6教育桃源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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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報告】「桃園縣102年度國民中學教師介聘暨甄選籌備會」會議報告
時間:102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13時30分
地點:桃園國中仁愛樓3樓
主持人:教育局中等教育科林長光偉
本會出席代表:羅焜榮(副理事長)、莊景旭老師(專業發展部)
報告人:羅焜榮(副理事長)
一、本年度介聘甄選作業重要的變更:
「國中教師介聘甄選聯服小組」推估今年(102)代理教師,參加介聘人數將比去年低(去年實際介聘17名),且作業時程不符學校實務需求,故建議今年不受理委託辦理代理教師甄選介聘。
二、本次通過的議案:(相關資料請參閱「桃園縣102年國民中學教師介聘甄選網」)
1.「有關本縣102年委託辦理國民中學教師介聘、甄選工作申請書」。
2.修訂「桃園縣國民中學超額教師介聘實施要點」第八點,原條文後增列「未選擇回原校服務者,視同一般教師介聘,不保留介聘前積分。」
會議詢問:修訂第八點是否指介聘成功之教師,表達其意願申請回原學校後卻未選擇回原學校,而不保留其積分?
林科長回應:正好相反。
三、本會建議:
1. 依據「國中小介聘甄選實施要點」第一階段是進行超額介聘,第二階段才進行一般介聘,建議比照國小介聘,在第一次只進行超額介聘,以免有不公平的現象,例如,缺額較少的第一次介聘,可能積分較高的教師介聘至志願較後的學校,而第二次缺額較多,積分較低的教師卻可介聘至志願較前的學校的情形。
林科長回應:有關介聘作業重大變動應提前討論,今年作業時程不宜更改。
2. 建議比照國小介聘,介聘委員會或小組會議邀請本會代表參加,本會能及時提供建議較好。
林科長回應:有關教師介聘議題,邀請工會代表參加,教師甄選依照以往則不邀請。
3.建議聯服小組決議之重要共同規範,例如,對等開缺原則,能依據資訊公開原則,將決議公告於介聘網頁上。
林科長回應:請先將今年介聘作業時程公告於網頁上。
後記:增列「未選擇回原校服務者,視同一般教師介聘,不保留介聘前積分。」將對超額教師權益有相當大的影響,從超額教師介聘原本就是被動調動的角度來看,超額教師積分可以保留才是合理的,而新的修正對於原學校有出缺時未選擇回原校,介聘前積分不保留,將產生一些爭議,因為學校的缺額一定無法精準計算(退休教師缺額問題、新生班級數問題),故勢必造成學校及超額教師之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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