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第一屆第十四次定期理事會議程
時 間:102年12月19日(星期四,下午13:00整)
地 點:平鎮市社教館2F老人會館【平鎮市環南路三段88號】
主 席:彭如玉理事長
記 錄:陳惠心秘書
出席人員:
請假人員: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主席報告:
四、確認議程
五、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一屆第十三次定期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一,P.4-6)
第一屆第二十六次定期常務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二,P.7)
六、工作報告
◆重要會務報告:102年11月至12月份工作報告,請見附件三(P.8-9)
七、提案討論
提案ㄧ
提案人:中央政策聯絡部
案 由:修正「申請成為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贊助會員及其相關權利義務之辦法」。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第十二條辦理。
2.增訂個人贊助會員條款(如下表)。
辦 法:請審議。
修正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明 |
第六條 個人申請成為贊助會員,其繳交會費與一般會員相同: 入會會費1200元。 常年會費1000元。 停止繳納會費後,贊助會員資格即終止。 | 第六條 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1.原第六條移至第七條。 2.個人贊助會員因無法使用司法互助基金及公益救助基金,僅需繳交入會會費及常年會費。 |
第七條 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 此條新增。 |
決 議:
提案二
提案人:文宣部
案 由: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各學校支會辦理會務經費支出辦法(草案)。
說 明:1.本辦法依本會章程第二十九條及四十五條訂定之。
(第二十九條 本會理事、監事、會員代表、學校支會會長,均為無給職,但因辦理會
務所發生之費用由本會支付。前項費用之事由、支付標準及核銷程序等辦法,由理事
會訂定之。第四十五條 本會各學校支會之年度必要性支出,得由本會編列經費支應,
其辦法由理事會訂定之。)
2.目的為本會學校支會會長,因辦理會務所發生之費用由本會支付。
3.依本會103年預算,每位會員編列10元計算。
4.經費支出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四(P.10-11)。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三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會務秘書陳惠心、邱芳穎考核案。
說 明:1.依據本會會務人員人事管理辦法及本會會務人員績效考核辦法辦理。
2.本會會務秘書陳惠心、邱芳穎102年度之績效考核時間自101年11月1日起至102
年11月30日。
3.考核成績統計表,如夾頁。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四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會務專職人員田奇峯、王英倩考核案。
說 明:1.依據本會會務人員人事管理辦法及本會會務人員績效考核辦法辦理。
2.本會專職人員田奇峯、王英倩102年度之績效考核時間自101年11月1日起至102
年11月30日。
3.考核成績統計表,如夾頁。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五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103年「寒假跨縣市幹部交流培訓暨環境生態人文研習」活動計畫修正案。
說 明:課程表及經費概算部分修正,詳如附件五(P.12-13)。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
提案六
提案人:勞資關係部
案 由:推派新任團體協約協商代表乙案,提請討論。
說 明:1.依「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團體協約協商代表選派辦法」辦理。
2.本會102年3月14日第一屆第八次定期理事會決議,推派團體協約協商代表名單,依
序為:1彭如玉老師(山豐國小)、2高孟琳老師(內壢高中)、3李自強老師(義興國小)、
4羅焜榮老師(楊明國中)、5蘇俊叡老師(仁和國小)、6林奕均老師(平興國小)、7邱儷
萍老師(南興國小)、8莊景旭老師(龍岡國中)、9周文壕老師(新明國小)。
3.前開團約代表任期至102年9月30日止,任期業已屆滿,應另行改派。
辦 法:提請理事會討論人選及改派代表。
決 議:
提案七
提案人:福利推廣部
案 由:請審議福利廠商與本會簽署之合作合約內容。
說 明:1.特約廠商合約書、優惠內容及營利事業登記証或相關証明請見原始附件夾。
2.簡要整理(如附件六,P.14-16)。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PO網-附件1.pdf
PO網-附件2.pdf
PO網-附件3.pdf
PO網-附件4.pdf
PO網-附件5.pdf
PO網-附件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