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103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
○○國中(小)辦理桃園縣教師會教師專業成長研習實施計畫
【教師適性輔導研習】
壹、依據:
一、桃園縣103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
二、桃園縣政府教育局103年1月3日桃教督字第1030000297號函辦理。
貳、目標:
一、藉由教師經驗分享,讓老師們熟悉教師輔導與管教實務面及提昇教師
適性輔導與差異化教學能力。
二、透過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法說明,
建立各校正確輔導管教觀念與作為。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國中(小)、○○國中(小)教師會
四、協辦單位:桃園縣教師會
肆、辦理時間:103年○月○日(星期○)
伍、辦理地點:桃園縣○○國小視聽教室
陸、參加人員:本縣各國中小教師、家長暨志工參加,預計名額50名,研習人數過多,則依教師、家長、志工順位依序錄取,每校至多三名,其餘列冊候補。
柒、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至桃園縣政府教師研習系統登錄。
捌、實施方式:採室內講座。
時間 | 主題內容 | 主持人(主講人) | 備註 |
13:00~13:30 | 報到 | ○○○老師 | |
13:30~15:30 | ○○○○○○○ | ○○○老師 | |
15:30~16:30 | 綜合座談 | ○○○老師 | |
玖、預期成效:
一、藉由教師經驗分享,讓更多優質教學及適性輔導策略傳承發揚。
二、教師參加本研習活動後,能提昇其輔導管教學生之專業職能。
三、落實教師有效教學及適性輔導的工作,因材施教,協助學生了解自我,肯定自我,並發揮潛能,適性發展。
拾、經費來源:由「桃園縣103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專款項下支應,概算如附表一。
拾壹、附則
一、工作人員請所屬服務單位准予公(差)假登記。
二、全程參加研習之學員,核給研習時數3小時。
拾貳、獎勵:
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辦理
敘獎。
拾參、本計畫陳 教育局核准後實施。
附表一:
○○國(中)小【教師適性輔導】研習實施計畫經費概算表
項次 | 項目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小計 | 備註 |
1 | 講師鐘點費 | 時 | 3 | 1,600 | 4,800 | 內聘800 外聘1600 |
2 | 交通費 | 式 | 1 | 1,500 | 1,500 | 講師來回交通費 核實支領、需檢附票根或收據核銷。 內聘不支領 |
3 | 場地佈置費 | 式 | 1 | 3,000 | 3,000 | 最高3000元 |
4 | 印刷費 | 人 | 50 | 100 | 5,000 | 單價最高100元 |
5 | 雜支(含茶水費) | 式 | 1 | 700 | 700 | 茶水單價最高20元 不得超過總額減去雜支之5% |
合計 | 15,000元 | 每場次15000元 |
103精進教學〈適性輔導〉(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