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教育局,合作夥伴?各自為政?
善用文化局「館校合作」,創造新的教育模式
文/行政組組長范姜仲宇
現今九年一貫課程中,鄉土課程、藝術與人文課程、綜合課程、社會科領域……,在教材及實務面的資源是相對貧乏的,而在地的文化館舍便可彌補不足,讓學生們能夠在學校教育之外,藉由校園巡迴展或館校合作的方式,透過與作品的直接接觸、素人藝師的現場創作、學校教師的講授教學、學生以不同媒材實際創作等過程,創造在學校教育外不同的學習面相。
實施九年一貫課程以來,強調學習與生活結合的課程特色,希望促進學校發展符合地方特色與運用地區資源的學校本位課程,鼓勵教師進行協同教學與統整課程,在此趨勢下地方文化館自然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教學資源。在館校合作之多學科的學習模式中,學校可依各館舍的特色、學校特質、學生特性以及社區屬性,善用館舍資源創造新的教育模式。
臺東縣的南王國小,為了因應「鄉土教育中融入社會和環境教育」之教學單元,協同臺東大學及國立台東史前文化博物館編排課程,在專為老師提供服務的教學資源室,借閱到史前館出版品,並利用這些資料進行教案設計。接著,南王國小將設計完成的教案回饋史前館,增加教學資源的典藏,讓其他學校也可以分享其教學成果。
筆者先前與本會彭理事長應文化局邀請,在「各地方文化館之學習單創作研習」中與現場文化局各館社的工作人員經驗分享「目前學校內,在九年一貫課程有關藝術人文領域及鄉土教育的實施狀況」,才發現桃園縣竟然擁有8個【註】在地文化館舍,相當值得與學校結合,作「館校合作」課程。
我們常發現學校教師要獲得完整的「館校合作」資訊並非容易,所以,有許多精心設計的課程卻無法有效發揮實質的效果;而當日研習的分享中,文化館人員表達他們非常願意走出館舍與學校建立合作管道,但是諸多問題讓計劃始終停擺!
「文化局」的的資源原本可以透過「教育局」落實,適時提供相關資源,幫助老師教學更生動,卻因為文化局與教育局長期各自為政,沒有合作夥伴的作為,讓文化局擁有的仍然是冰冷的文化館社,而教師的資訊仍然是零零落、找不到適合的館社…!這樣的落差原因在於:
1、學校行政單位大多以教育局公文為遵循對象,對於文化局卻相對冷漠與敷衍。
2、同在桃園縣政府,局(文化局)與局(教育局)卻顯得遙遠,難以整合溝通、付諸行動。
3、文化館(社會教育)與學校(學校教育)彼此之間的相互了解非常有限。在行政上也分屬不同的系統,彼此之間的資訊或觀念交流的機會十分少。
4、交通問題最為頭痛,多數學校仍須靠交通車才能到達館舍活動,而學校經費十分拮据,因而放棄。
5、學校本身課程便已繁重,無暇再進行長時間的館校合作開發課程。
6、往常文化館舍大都只提供參觀、欣賞活動,缺乏更生動、深入的的合作模式,以致興趣缺缺。
以上幾點問題根源來自於軟體部分居多,本會建議:桃園縣教育局應站在統籌主導的地位加以規劃及協調,納入文化局及輔導團的資源運用;初期以「種子工作坊」的方式,建立館校合作模式,供其他學校分享,並可利用「巡迴文化館」、「親身體驗活動」、「文化館即第二個學校」、「以老師為對象的研修活動」……來達到統整課程及豐富深化教材的目的。
長期以來,教育局在多元文化及多元學習的努力與投注相當消極,如果這個教育的火車頭動不起來,如何豐富整個教育的歷程,期許桃園縣文化局及教育局協同合作,為學子創造出更多元、更生活化的學習環境。
<DIV style="BORDER-RIGHT: medium none; PADDING-RIGHT: 0cm; BORDER-TOP: medium none; PADDING-LEFT: 0cm; PADDING-BOTTOM: 1pt; BORDER-LEFT: medium none; PADDING-TOP: 0cm; BORDER-BOTTOM: windowtext 2.25pt double; mso-element: para-border-div">【註】桃園縣8個在地文化館舍:桃園神社歷史文化館、復興鄉角板山賓館、大溪鎮美華國小陀螺館、、蘆竹鄉長流美術館、復興鄉基國派老教堂文化館、龜山鄉眷村故事館、大溪鎮展示館
</DIV>中國時報 C2/桃園新聞 2007/01/20
《教育達人專題》館校合作 教育生活化
【黃文杰】
九年一貫課程,強調學習與生活結合,希望促進學校發展符合地方特色與運用地區資源的學校本位課程,這也讓「館校合作」議題,成為教育文化新話題。
縣教師會行政組組長范姜仲宇觀察,桃縣總計有8個在地文化館,分布大溪龜山復興等地,不料文化、教育兩局缺乏資訊交流,使得學校教師要獲得完整「館校合作」資訊非易事。
進一步分析追蹤,原因出在沒有合作夥伴作為,縣教師會建議初期以「種子工作坊」建立館校合作模式,供他校分享,或利用「巡迴文化館」、「親身體驗活動」、「文化館即第二個學校」、以老師為對象的研修活動,達到統整課程及豐富深化教材。
基層教師的呼聲,文化與教育行政基層聽到了,事實上,地方文化館一直歸在桃縣文化基金會社造體系內,這幾年,為擴及參與率,不是裝飾好看的冰冷館舍,推出系列「趴趴走─文化尋寶」,邀請親子同遊,也納入貧困生成為愛心趴趴GO,不可否認交通工具是問題。
文化基金會執行長蔡枚芬表示,文化館甚至產業館,會是桃園重要的教育文化資源,重點需要更多「連結」動作,本地學校企業陸續拉進來,更多人知道且善用,這需要花時間,不過知名度漸漸打開,「連中南部阿公阿媽旅遊,都來過桃園的古蹟與文化館」。
社造中心計畫主持人謝佩娟以美華國小陀螺館為例,最近就與復興鄉基國派教堂「連結」,成為校外教學一日遊最好選擇,一趟車程4 0分鐘,看陀螺兼欣賞原住民的藝術,深度的文化之旅,學校反應熱烈。
「館校合作」核心,還是活化當地資產,當中勢必面臨館舍營運成本,師生參訪的負擔,只是「認識家鄉」課程,結合地方館的豐沛資源,跳脫教科書文字,會大受學生歡迎,剩下是交流平台障礙逐步去除。
教育局長張明文樂觀認為,以目前校外教學制度化,車輛安排及弱勢學童經費分攤,並非困難,重點是課程設計與生活結合,真正擴展孩童的視野與想法,未必樣樣仰賴學校,鼓勵親子假日學習也是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