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桃園縣內超額介聘,身為超額教師的我,也參加了選填作業。然而填了管控缺,下午到介聘學校報到時,才知道明年會減班,首先第一個就是超到我,乾脆就明白表示明年自願超額。
教育局雖說管控缺盡量別填,以免明年會被超額,那麼當初就不要列出管控缺,以免讓填到的老師又再一次面臨到被超額的命運,被超一次還不夠嗎?還要明年再來一次嗎?這樣身為老師的我們還會覺得有尊嚴嗎?教育局是不是也該設想一下填到管控缺而明年又鐵定會被超額的老師們的心情,換成是你們,每年換工作,你會愉快嗎?
希望教育局能多考量超額教師的無奈之處,這種不知明年會到哪個學校的困頓心情,甚至像宜蘭縣那位一直被超,超到後來就被資遣的老師的無奈,何年何月才能像憲法所說的有讓人民(老師)免於恐懼(超額)的自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