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師會第八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議紀錄
一、時間:九十九年六月五日(六)上午九時三十分
二、地點:平鎮市社教文化中心三樓視聽室【平鎮市環南路三段88號】
三、主席:羅焜榮理事長 司儀:彭如玉老師 記錄:林奕均老師
四、主席致詞
五、來賓介紹與致詞︰平鎮市公所呂主任秘書超群、會計廖美倫小姐
六、頒發本屆理監事證書【理監事名單】(附錄P.42)
七、確認與會人數、大會開始
1.出席之會員代表:(共85人~親自出席68人;委託17人)
張良君(中山國小)、李春鸞(中山國小)、朱陳佩宏(文山國小;委託游家翔)、邱勝忠(文山國小;
委託彭如玉)、黃建彰(北門國小)、章兆雷(北門國小;委託黃建彰)、許開力(龍山國小)、陳順清
(龍山國小;委託許開力)、陳姿勻(同德國小)、李莉萍(慈文國中)、盧楓旻(大有國中)、許瑞雪
(大竹國小)、余素如(大竹國小;委託許瑞雪)、劉慧玲(光明國小)、劉政宗(光明國小)、黃瓊嬅
(光明國中)、鄭麗禎(南崁高中)、蔡南強(南崁高中)、林佳音(南崁高中;委託鄭麗禎) 、林景
堯(山頂國小;委託林奕均)、陳俊賢(大崗國中)、李懿庭(大崗國中)、藍秀琍(八德國小)、王珍
(瑞豐國小;委託曾漢全)、李果洪(瑞豐國小;委託侯振輝)、林文周(大成國小)、陳素霞(大成
國小)、羅浚瑀(大溪國小)、盧金漳(大溪國小)、王禮福(僑愛國小)、楊巽弼(僑愛國小)、林月
圓(田心國小)、蘇俊叡(員樹林國小)、游家翔(大溪鎮國小聯合教師會)、王旭虹(仁和國中)
、葉國鴻(新屋鄉國小聯合教師會)、范姜仲宇(新屋國小)、李謙秉(新屋國小)、李鎮吉(新坡國
小)、呂建錝(草漯國中)、詹正義(武漢國小)、彭宏育(武漢國小)、曹登皓(龍星國小)、陳志峯
(龍星國小)、田興(龍潭國中)、吳偉榮(華勛國小;委託楊智欽)、楊智欽(華勛國小)、黃茂隆(
新街國小)、郭政聰(新街國小)、李訓明(信義國小)、黃坤亮(信義國小;委託李旭明)、侯振輝
(新明國小)、劉承豪(新明國小)、陳淑華(中平國小)、林黎芳(中平國小)、劉得禎(興仁國小)
、陳文筆(大崙國中)、蕭南盛(內壢國中;委託黃彩金)、吳明玉(內壢國中;委託范姜仲宇)、
莊景旭(龍岡國中)、詹德湧(龍岡國中)、余小黛(龍興國中)、羅士能(龍興國中)、周秀英(中壢
高商)、袁中翠(中壢高商;委託周秀英)、張玉玲(忠貞國小)、方雍仁(忠貞國小;委託張玉玲)
、彭如玉(山豐國小)、余章維(山豐國小)、林奕均(平興國小)、曾漢全(平興國小)、梁萬億(文化
國小)、王梅蘭(中壢國中)、裘旼旼(中壢國中)、林煥欽(平興國中)、莊麗錦(平興國中;委託林
煥欽)、李文鵬(瑞塘國小)、葉詠婕(瑞塘國小)、彭明鍊(楊梅國小)、周婉如(楊梅國小;委託葉
國鴻)、葉文媛(瑞埔國小)、邱亞平(瑞埔國小)、劉國輝(楊梅國中)、李東峯(楊明國中)、黃彩
金(楊明國中)
2.列席人員:張清鎮(平興國中)、吳大志(東安國中)、羅焜榮(楊明國中)、高孟琳(內壢高中)、左
金蘭(忠貞國小)、余佩玲(忠貞國小)、楊震秋(過嶺國中)、(中原國小)
3.請假人員(公、病假):徐承汶(山頂國小)
4.缺席人員:(共有31人)
劉興杰(西門國小)、陳意妮(西門國小)、陳錦福(慈文國小)、李馥雯(中埔國小)、陳建齊(建國國
小)、曾雅婷(福豐國中)、黃正源(福豐國中)、高玉潔(慈文國中)、許米婷(桃園國中)、黃健維(桃
園國中)、陳毅宇(菓林國小)、王建興(菓林國小)、陳明朗(大園國中)、吳栢宗(新坡國小)、王傑
(新坡國中)、呂淑卿(新坡國中)、馮佳盈(石門國小)、曾恕彰(石門國小)、陳怡靜(雙龍國小)、
廖慧娟(雙龍國小)、陳欣怡(內壢國小)、張芳榮(中正國小)、吳振豪(中壢高商)、陳美燭(祥安國
小)、古馨穎(祥安國小)、范君鈺(文化國小)、謝金玲(新勢國小)、柯秀珍(新勢國小)、雷偉明(平
鎮國中)、呂瓊珠(平鎮國中)、許志宏(楊梅國中)
八、確認議程
九、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1.第八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98.09.19)【附件一】(P.4-10)
2.第八屆第一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暨各校教師會理事長(分會聯絡人)會議紀錄(98.11.07)【附件二】(P.11-13)
確認通過。
十、重要會務工作報告【附件三】(P.14-24)
無異議通過。
十一、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審議98年度決算(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說 明:依章程規定辦理,如附件四(P.25-30)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通過(贊成73票,反對0票)】
【提案二】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請審議99年度收支預算表
說 明:依章程規定辦理,如附件五(P.31-32)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通過(贊成79票,反對0票)】
【提案三】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請審議99年度工作計畫草案。
說 明:依章程規定辦理,如附件六(P.33)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通過(贊成78票,反對0票)】
【提案四】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請審議98年度會務發展基金收支表。
說 明:依章程規定辦理,如附件七(P.34)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通過(贊成79票,反對0票)】
【提案五】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請審議98年度會務人員退休資遣準備基金收支表。
說 明:依章程規定辦理,如附件八(P.35)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通過(贊成77票,反對0票)】
【提案六】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請審議98年度公益救助基金收支表。
說 明:依章程規定辦理,如附件九(P.36)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通過(贊成75票,反對0票)】
【提案七】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請審議98年度司法互助基金收支表。
說 明:依章程規定辦理,如附件十(P.37-38)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通過(贊成77票,反對0票)】
【提案八】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審議98年度928後續行動基金收支表。
說 明:依章程規定辦理,如附件十一(P.39-41)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通過(贊成81票,反對0票)】
【提案九】
提案人:彭如玉(山豐國小)、張玉玲(忠貞國小)、林奕均(平興國小)、范姜
仲宇(新屋國小)、黃彩金(楊明國中)、蔡南強(南崁高中)、許開力
(龍山國中)、侯振輝(新明國小)
案 由:本會組織章程第二十九條修訂條文。
說 明:1.因應99年6月1日通過「工會法」,解決本會組織轉型後財產之歸屬。
2.修正條文對照表︰
第二十九條原條文 | 修訂後條文 |
本會解散後,剩餘財產應歸屬於桃園縣政府。 | 本會解散後,剩餘財產應歸屬於桃園縣教師職業工會。 |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1.本會解散後,剩餘財產應歸屬於桃園縣教師會轉型後之「桃園縣教師工會組織」。
【通過(贊成75票,反對1票)】
2.前項決議之「桃園縣教師工會組織」之正式名稱,應於本會正式轉型成立工會後再行修訂之。
【通過(贊成71票,反對2票)】
【提案十】
提案人:中山國小教師會
案 由:提請教育處將桃園縣之公立幼稚園身心障礙生,就讀普通班入學招生辦
法、安置作業與其他縣市之優先入園作業方式相同。並依『桃園縣身心
障礙生就讀普通班編班注意事項』(98年府教特字第0980131887號函)
辦理。
說 明:1.公幼招生依學生報名資料,即確立優先入園(原住民、中低收入戶等)
名冊並酌減招生名額,並於招生抽籤日計算出各園所招生名額後才進
行招生人數抽籤作業。身心障礙生名單也應於第一階段優先入園名冊
確立,應與其他縣市之優先入園作業方式相同不予例外。以利各園所
身心障礙生的適性安置與照顧。
2.現行桃園縣公幼身心障礙生安置辦法是—公幼招生時各班必須保留身
心障生名額2名 ~ 每年7月31日,致使各園所只能各班酌減1名學生數
處理(鑑輔會未在第一階段優先入園招生前,將身心障礙生資料送交
各園所),有些身心障礙生屬情障或嚴重自閉生症等障礙生,因酌減
學生數不足,造成班級導師照顧困擾,而引發教師對行政作業強烈不
滿。
3.桃園縣公幼身心障礙生因故於7月31日未入園,保留名額造成候補學生
無門(學生早已就讀私幼),多年來已造成各園所編班及招生上的行
政困擾。
4.請鑑輔會於每年第一階段優先入園招生前,即將身心障礙生安置於各
園所普通班之名單及安置書資料送交各園所。幼稚園幼兒需老師費心
照顧,招收身心障礙幼兒之班級,請參照台北市每班以招收一名為原
則,免除老師照顧小小稚齡幼兒之心力交瘁。
辦 法:請縣教師會協助處理。
決 議:【通過(贊成71票,反對0票)】
【提案十一】
提案人:中山國小教師會
案 由:請桃園縣教育處與其他縣市相同作業方式,擬訂:1.身心障礙生2.一般
生繳交半天制各項收費,不應造成家長負擔及耽誤身心障礙生『6歲療育
黃金期』。
說 明:1.許多身心障礙生多為單薪家庭,下午還需接受醫療院所各項復健課程
,根本無須繳交全日制各項收費。請教育處擬訂身心障礙生繳交半天
制各項收費,不應造成家長負擔及耽誤身心障礙生『6歲療育黃金
期』。
2.請尊重一般生中重視『親職教育』之家庭選擇(例:高社經條件家庭
、家庭主婦媽媽家庭),請桃園縣教育處與其他縣市相同作業方式,
擬訂:讓家長可選擇在幼稚園階段就讀公立幼稚園繳交半日制收費。
教育處不應只設計『全日制繳費標準』,強迫家長只能選擇全日繳費
標準。
3.請參考台北市公私立幼稚園收費項目及金額表(資料來源︰全教會)
臺北市 學年度公私立幼稚園收費項目及金額
公立幼稚園每學期費用(1學期以4.5個月計算)
<DIV align=center>公 幼 半日制 | 學費 5,150元 | 公 幼 全日制 | 學費 7,210元 |
月費 7,830 元 (1,740×4.5 月) | 月費 13,950 元 (3,100×4.5 月) |
家長會費 | 家長會費 |
總計每學期 13,100 元 | 總計每學期21,280 元 |
</DIV>
辦 法:請縣教師會協助處理。
決 議:【通過(贊成72票,反對0票)】
十二、臨時動議
十三、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