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在85年七月入伍,87年六月以上兵退伍,.88年到90年研究所並讀師範教育學程.91年七月取得正式教師資格.當時,學校因編制關係無專任人事,我所得到的資訊是只有預官能買年資,因本人是一般兵,因此就沒有買年資.這九年間,人事至今也換了三位,一直沒有人通知我趕快購買年資,更不知道過了五年就不能買.想請教:如何主張自己購買年資的權利?或是要請桃園縣教師會,團結糊里糊塗過了五年未買年資的教師一起向公務員退撫委員會申訴呢?謝謝您的回答,感激不盡
Ps.我是會員
Ps.我有去查一些行政訴訟或高等法院的判決,似乎不太樂觀
Ps.這是極大的權利受害,不但退休年資不算,連推休金也會受影響
畢竟還是要依法行政阿
這就跟統一發票過期才要兌獎 打行政訴訟還不是穩輸的嗎
至於要去說是人事的行政疏失 那恐怕你也沒辦法舉證
因為看起來你自己根本也不是太在意
請保重
我有上網google一下,如你所說,各種公務體系的公教人員(包含檢察署)都有在申訴五年後要買年資,然後都駁回.
就理性而言,誰叫你不瞭解法規?
如果真的要走團路線,試試看直接找會長看她幫不幫,畢竟這算是教師權益的一部分喔?
然後要看看有多少人和你一樣需要這個服務?
良先建議囉..
佳油
1.如果是預備軍官.備齊證件由人事送縣府改敘.核准之日敘新的薪水級數.不追溯.會有副本給你.應該提敘兩級.
2.士官兵不提敘不能購買年資.退伍時算年資.
退休時退伍令、大專集訓算年資.不會不算退休年資.遺失可補辦.
士官兵確定不能提敘.也不能買年資.當然最好還是請人事幫你再問問.
謝謝諸位熱心的大大
我有請教現任人事過了
不論當官當兵都能買年資
但是因為過了五年所以可能就不受理了
(舉證方面確有困難,畢竟他也是現任同事,只能確人說當時沒有簽放棄購買年資的同意書)
現在新任同仁報到就有這個程序,確認告知買年資的權利義務,並簽名表示負責
希望縣教師工會能協助調查因疏忽,過了五年購買年資的縣內教師人數,並促成退撫單位,正視此一問題,特案處理我們這些遺失兩年年資的教育人員的問題,謝謝
這樣說起來,當初退伍時,我的人事馬上問我要不要買年資??
當時剛退伍傻儍的,就買了!
這樣還賺到了!!!
我想版主應該也是退伍時傻傻的,
不過自己的權利自己要知道,那會過了這麼久還渾然不知???
我想應該是沒有機會了!!!
我記得只有師專生當兵年資才算
意思是您先取得現職教師資料再去當兵才算
如果你先當兵再取得正式教師資格是不算的
我相信這樣的解釋函一定找得到
另外您提到兩者都算的新的解釋函請人事或上級提出
相信您有機會因上級法令解釋不一而讓當事人的權益無注意
而有申訴機會
另一條路是走申訴制度,快提出吧!
1.不論任公職前還是任公職後,當兵還是預官都可以算年資,但是舊制(84.8.1前)不用買就可以算,而新制後就要買
2.打行政訴訟成功的機率很小,因為有前例,建議集合有相同境遇的人,找立委施壓或修改此不合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