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縣長盃棒球錦標賽」已落幕 根據縣政府體育處公佈的「競賽規程」網址如下:(編號106)
http://www.tcs.tyc.edu.tw/download/index.php?did=%&subject=%&page=8
其中比賽資格第二點白底黑字說明很清楚
(2)國小組以全校學生八百人以上屬甲組,三百人以上至八百人屬於乙組,三百人以下屬丙組。
其中某國小學生人數超過1400人 普通班班級數高達44班
因實力較遜 體育處准予降階為報名乙組 該校卻因此拿下國小軟式乙組亞軍
對於原本人數介於三百到八百人的乙組學校而言
形成中小型學校對戰大學校的局面 實在很不公平
如果已經在「章程」中規定以人數來區分組別 體育處卻可以用其他理由做修改
那爾後三百人到八百人的學校 是否也可以找其他理由 改報成較容易對戰的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