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辦教師甄選 工會:假考試真護航/要求行政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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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新進教師聯合甄選作業已經落幕,26、27日一連兩天進行的是學校「自辦教師甄選」作業。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指出,55所學校自辦甄選,預計招聘的是教師,不過卻要求有主任資格或是行政經驗,相當不合理。
教育產業工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縣內有55所學校在26日和27日自辦教師甄選作業,是假教師甄選,行主任調動之實,違反教育部相關法令。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指出,部分學校在簡章中規定需要具有主任資格或是相關行政經驗,違反監察院的糾正事項。
彭如玉指出,既然是自辦教師甄選,就不應該任意設立法定資格以外的條件。甚至在教職網等求職網站,還傳出部分學校有內定人選的說法。而部分學校規定報考者必須取得原服務學校開立的報考同意書,有些或是在簡章中載明如果沒有缺額,就取消任用,讓考生形同陪考。
教育局主任秘書高玉姿說明,日前監察院糾正的是過去部分學校,在簡章中要求應試者必須是「桃園縣現職教師」且具主任資格的相關規定,關於這點教育局已經明文要求各校改正。至於要求應試者必須有行政經驗則是合法的條件。
針對教育產業工會指出,各校自辦甄選,是為了迴避介聘作業和新進教師聯合甄選,教育局也提出說明,縣內國中小校長遴選作業於7月上旬結束,各校主任考上校長者遴派至新校服務,故校內主任出缺;另偏遠地區教師兼主任6月初進行縣內介聘調動,若無他校教師申請調動至該校,該校主任亦出缺;另因個人因素臨時申請提前退休教師人數之不確定性,亦影響學校教師出缺數。為於8月新學期前穩定校內人事,所以各校才於近日辦理教師甄選作業。
教育產業工會強調,既然是自辦教師甄選,甄選的是教師,就不應該設立主任資格的限制。應該由各校在校內遴選適合的教師兼任主任職缺,以符合各縣市對於主任招聘制度的潮流。
桃園新聞 郭益昌 吳其昌 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