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id=yiv61383231>【2011/04/15教育桃源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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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報告】100學年度2688專案研商會議
●●「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2688專案)實施計畫研商會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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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人:桃園縣教師會 范姜仲宇
●時間:中華民國100年4月13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縣府6樓601會議室
●主持人:教育局中等教育科劉廉法科長
●本會出席人員:彭如玉、林奕均、范姜仲宇
提案一:本縣「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2688專案)實施計畫」已報部核定補助。(100年度)實施期程含括99學年度下學期及100學年度上學期。
本會提出:
一、 對於99及100學年度無法全面達成教育部建議導師20節科任22節部分之學校,提出完成計畫之比例,以作為明年度補助依據。
二、 【決議:修正【差額節數調查表】,刪除表單中第17列文字,於會後以製表調查99及100學年度各校完成導師20節科任22節之達成比例方式處理。
17列文字如下:是否朝固定節數導師20節即專任22節之方向辦理 □是□否後通過。
三、 請業務單位提供
1.本會99.12.3及99.12.6之教育部令函。
2.本縣99學年度2688專案執行率及經費使用狀況。
【決議:第1項會後請業務單位提供給縣教師會,第2項請縣教師會行文至本府業務單位,再函覆提供給縣教師會。】
四、 修正【差額節數調查表】,刪除表單中第17列文字,改以製表調查方式處理。
縣教師會臨時提案:
案 由:復興鄉光華、長興國小2688補助節數調整案
說 明:
1.依復興鄉光華國小陳情辦理。
2.桃園縣政府教育局為貫徹教育部「減輕小型學校人力工作負擔」政策,自九十六學年度起,班級數在九班以下且學生數51人以上的小型學校,增置教師人力一人。
3.經查光華及長興國小為班級數在九班以下但學生數51人以下,不符合 貴府小型學校增置人力專案補助計畫對象。
4.桃園縣99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核定復興鄉光華國小補助17節、長興國小補助20節,因地處偏遠,鐘點教師聘請困難,影響師生權益甚鉅。
5.相較復興鄉其他小型學校,光華及長興國小人力確實較為欠缺不足。
辦 法:建議此兩所學校(光華、長興國小)100學年度起2688補助節數調整為直接補助一個人力。
【決議:同意修正實施計畫辦理】
後記:
◎ 會中劉廉法科長不時以「這個不用討論…、那個不用討論…」的方式主持會議,實在令人無法苟同,建議科長多研讀”會議規範”再來主持會議。
◎ 會議中發生一段插曲:本會要求調查各校執行率狀況,以呈現哪些學校惡意挪用2688經費,造成導師無法達成20節,科任無法達到22節的狀況,或許此要求造成部分校長的壓力,不料南崁國小校長蔡德宏竟然「惱羞成怒」的「加碼」要求:乾脆規定未達成之該校課發會委員「考核乙等」外加「減薪」!
讓與會者傻眼,大家都看得出來蔡校長好像是來「亂」的,本會也乾脆大聲「附議」,同意討論表決,結果反倒是校長們和主席退縮不前,不敢討論!
◎ 在討論縣教師會臨時提案時,針對復興鄉後山光華及長興國小2688補助案執行困難,與會校長大都表示贊同,但也有極少部分校長可能忘記後山學校的困難及辛苦,建議還是多發揮同理心,讓後山學校感受到縣府給予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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