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桃園縣政府入口網站-服務部落格http://www.tycg.gov.tw/main/service.aspx?page=1 看到以下的回應 怎樣才叫具體, 這樣的官樣回應...
如果課表開學時都已排好, 這樣還不夠具體? 第一個星期還沒有調查學生意願就確定原班開輔導課, 註冊單直接列入課業輔導費(所以縣府也縱容各校只要加註:不參加者將予以退費), 這樣還說不是強迫參加 如果真的只想在辦公室辦公, 不願意到各校去查課表, 請直接要求各校回填各年班班級數和輔導課班級數就好了, 100%的比例高到嚇死你 既然不上進度, 為什麼不實施因材施教的混班分組教學?
政府機關希望學校老師敘明校名這跟恐龍法官說性侵三歲女童時, 並未違反女童意願是可比擬的(權利不對稱) 這是全縣的問題, 教育局是督導單位, 請拿出你們對教育法規的專業來導正亂像好嗎? 怎麼連苗栗縣都不如 http://www.tycg.gov.tw/main/service_detail.aspx?sn=2127 變相強迫國中生上第八節合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