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衛生法」規定:高中、國中小供應午餐超過四十班以上,至少要設置一名營養師。
家長和教師也希望:讓教師專心教學,午餐專業回歸營養師。
我們不要有午餐秘書這種怪職務!
如果校長和廠商之間關係不乾淨,不知情的午餐秘書還要被拖下水!
要求寒假之後,四十班以上的學校都必須要有營養師(直屬於縣府)!
請問
那40班以下學校的學生
怎麼辦呢
花不花俏是其次...........午餐專業..........營養師 > 一般教師..........是事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