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長庚國小行政人員,看了這則報導後和老師進行了解,覺得發布消息的家長未和老師及學校溝通,有失公平,經查證相關聯絡簿、校外教學申請單、課程計畫、家長同意書及教師部落格等,發現該位老師是位有愛心且認真教學的老師,尤其只要是他帶的班級,每年都會幫學生出書,他認為帶學生出去走走是經過家長同意且學校核可後辦理,並非隨意而行,相關說明已經校長同意PO 文,希望還給老師公道,如果家長仍有意見,可和老師溝通說明自己想法,老師絕對尊重。
一、校外教學部分
(一)老師說明並提出相關文件證明
1.本學期校外參訪2次,第一次4/3遠足,地點:龜山鄉文化公園、金石堂書局、長庚醫院地下街及林口酒廠;第二次5/22,地點:台北科學教育館及兄弟大飯店
2.班上的校外教學活動都有事先進行課程計畫,並向學校申請核可。
3.每個活動都事先發家長同意書。
4.他的兒子是導遊沒錯,活動是在班親會會長同意下委由他兒子協助處理。
(二)校長裁示
1.爾後除了全學年共同之校外教學活動外,必要之課外參訪活動,可透過班親會,讓班親會召集,並利用假日進行班級親子共遊,避免影響正常課程活動與進度。
2.各項活動要注意迴避原則,導遊或旅行社的選擇及收費情形,請班親會自行處理。
(三)老師表示如果家長對校外教學有意見,他願意修正不另外辦理或可接受校長意見請班親會家長處理。
二、帶學生去7-11部分
(一)老師說明
1.班上的班級網頁以部落格方式呈現,老師鼓勵學生多閱讀書籍並將閱讀心得PO到部落格,如果部落格人數衝到5000人,則帶同學到社區的7-11,老師自掏腰包給每人20元購買自己喜歡的東西以為獎勵。
2.此活動全班同學皆知悉,也於班親會口頭向家長說明過,部分家長會到部落格留言表示支持。
(二)校長裁示
以正增強方式鼓勵學生閱讀並PO心得是很好的教學方式,但也要考慮家長的觀感,外出的機會太多容易被質疑不認真教學;請他改個獎勵方式,老師同意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