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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判斷:監察院並不避諱成為「民主超級笑話」的主角,繼續與行政院互踢皮球。
那就進入釋憲程序的第二步驟:行政訴訟。
無奈…
高人指點:
行政訴訟為保萬無一失,宜先訴願;訴願事涉「時效」,行政訴訟一旦因程序問題不被受理,訴願又「逾時」,屆時恐哭訴無門。
感恩,訴願書已送出,詳細內容,下回分解…
訴 願 書
訴願請求
請即刻恢復訴願人「年終慰問金」之既有權益。
事實:
「一百零一年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將本人排除在外,深表不服,提起本訴願。
理由:
一、教民國九十五年修訂之「學校退休教職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第「三之一」,將「年終慰問金」明示為「退休所得」,應屬教師之待遇。
二、司法院釋字第 707 號「有關教師之待遇事項,自應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予以規範,始為憲法所許」。然民國一百年實施之「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並非「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其中第四條卻將「年終慰問金」排除於「退休所得」之外,明顯違憲,應屬無效。
三、司法院釋字第 707 號亦提及「憲法第一百六十五條即規定,國家應保障教育工作者之生活,並依國民經濟之進展,隨時提高其待遇」。然「一百零一年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既非「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又將本人「退休所得」之「年終慰問金」刪除,此等「刪減教育工作者待遇」之作為,明顯違憲,應屬無效。
四、原處分機關排除訴願人之「年終慰問金」,違法且侵害本人之權益,請求恢復本人權益。
行政院秘書長 函
發文日期:102 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院臺縱字第1020016165號
主旨:監察院函…渠前向本院陳情「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及「一百零一年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涉有違憲疑義,惟未獲明確釋復等情一案,請就貴館部分研處逕復,並副知監察院及本院綜合業務處。
說明:
一、依監察院102 年3月14日院台業三字第1020161646號函辦理。
二、檢附監察院原函(函附件)影本1份。
正本:教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法令多如牛毛,由李朝卿事件的演變,教育團體應多有領悟。
示威遊行,屬自力救濟,非教育團體的強項;若有法可依,何須自力救濟?
前日,高中職教師代表,抗議90制,希望比照國中小的85制。
個人只有一句話:沒出息。
工作條件的改變,應屬教師待遇的一部分,刪減教師待遇,就是違憲。
不論是否有過渡期,只要溯及既往,就是違憲。
全教會,做點事吧。
建議高中職教師:與其到教育部抗議,不如抗議全教會;若無法固守教師權益,集體總辭,換人做做看吧…
再不行,找個模範教師,依循個人的軌跡,告死這個貪瀆、無能、又無法無天的政府。
2013.04.08
新聞評論
公務人員協會與銓敘部,就所得替代率該不該含年終獎金與慰問金,爭論不休;
應該很難論斷是非。
所以,還是只能慢慢等待
個人正在進行的訴願、行政訴訟、釋憲…的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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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進度查詢:
行政院 → 資訊與服務 → 訴願服務 → 訴願案件查詢 → 訴願進度查詢 →
結果:受理中
致公務人員協會:
1013.04.10新聞 考試院即將通過公務員「退撫年金改革方案」,其中計算基準改採「退休前十五年薪資平均」相當於退休金打八折。
如果可行,對軍公教最不友善的「扁政府」,早就放手去做了。
「扁政府」最被詬病僅止於「貪瀆」,從未被冠以「無能」。以其法律學養,也僅敢動動18%,卻絲毫不敢動到薪資部分。究其原因,應是對國家根本大法「憲法」的絕對尊重。
相對於「馬政府」,已經被定調為「貪瀆」、「無能」、又「無法無天」。100年「所得替代率」入法,公務員協會未採取「釋憲」,才導致今日被「軟土深鋤」。
別僅嚷嚷「信賴保護」,只要考試院通過改革方案,不論是否有過度期,只要溯及既往,立刻提起「訴願」,進入「釋憲」程序。
個人一直等著、瞧著,「馬政府」會多「貪瀆」、多「無能」、又多「無法無天」。
公務人員協會,趕緊磨刀吧…
2013.04.11 自由時報
方塊文章:混蛋(王建煊)與笨蛋(馬英九)
事涉智慧財產權,請自行閱讀。
五月一日針對勞工年金的不滿,勞工團體正串聯大型的示威遊行。
此乃預期之中:解決方案與幼稚園孩童難分軒輊,那要這個政府幹嘛…
聽說:教育團體五月二十五日也要上街遊行;省省吧,若非強項,何須作賤自己,被人看扁。
有法可依,何須自力救濟?
難不成,「教師」已經變成「白癡」的代名詞?
日前,監察院通過證所稅糾正案,用詞強烈到「錯誤的政策比貪汙還可怕」。
結果呢?又再次凸顯「台灣民主,是個笑話」。
因為行政院「老神在在」,把「糾正案」視為馬耳東風,原設計不變,待實施滿一年後再檢討。
「糾正」連幼稚園孩童皆知曉的事,被糾之後,應立即改正;結果呢?
而今而後,父母、師長…如何糾正孩子?
孩子有樣學樣,糾正已收到,但依然故我、沒人鳥你…
當今官員應是受傳統教育所薰陶,顯然非常羨慕被教改的新一代…
儘管犯錯,沒人敢打、也沒人敢罵;
因為糾正的結果,徒然讓自己下不了台…
教改笑話與民主笑話相互輝映;
中華民國,
五權憲法,
唉…
文林苑都更案申請釋憲,結果「都更條例」又違憲了…
如此多違憲案,凸顯「立法院」的素質有多低。
個人並不認為素質不夠,而是多數的人經過多少磨難,才得進入立法殿堂,不「無法無天」一番,內心豈會平衡。
但法案通過,總非個人之力,而是政黨運作的結果;
少數低素質的立委,我們可以忍受;但低素質的政黨,為何還能在政壇中縱橫?
兩黨,顯然沒啥指望;
催生第三政黨吧…
重判林益世,馬政府 = 貪瀆集團
輕判林益世,馬政府 = 貪瀆集團 + 操弄司法
結局都是丟掉政權,差異僅於小輸與慘敗之別而已。
哦,終於懂了
昔日,調高公務人員待遇,由「不敢貪」提升至「不必貪」;
今日,刪減公務人員待遇,打回「必須貪」的原形。
眼看,繼續執政無望,當然必續掌握最後機會海撈一票,
為打開貪瀆會判重刑的血路,林益世案不就是絕佳的配套措施?
如此高明智慧,不用來拚國家經濟,卻為個人利益謀;
原來,高喊公平正義,只是為掩蓋難以見人的男盜女娼。
我,終於懂了…
其實真正的問題源頭出在台灣目前經濟已被徹底搞爛了。
要是在十幾二十年前經濟尚好之時,外面工資遠高於軍公教,有誰理軍公教領多少?
如今全國老百姓尤其是廣大勞工朋友都沒錢,怨聲載道之餘,執政者當然要多多少少做些事情用來轉移焦點。
軍公教朋友就是最好的箭靶:苦幹實幹,被剝皮時連聲屁都不敢放。
不過話說回來:搞爛經濟的,好像就是軍公教為主力選出來的?
退休雙薪案,劉欽旭理事長絕食抗議,全教會終於硬起來了…
個人絕非為反對而反對,做事有錯,定當痛下針貶;做對了,也不吝惜褒獎。
對馬政府而言,這算是重擊,完全凸顯了「退休年金改革」,荒謬連連…
連續幾日,絕食畫面,博得報紙版面,這是全教會過去少有的事;個人相信,只要戮力為公,自然能匯聚龐大力量。
事件發展至今,自屬不易,但免功虧一簣,個人還是必須提出建議,訴求目的可以更簡潔明確:
禁領雙薪,不必另立法律,直接列入送審中的「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草案」中,否則全部擋下。
但願,劉理事長還有體力瀏覽網頁。
特此 鞠躬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