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第一屆第十六次定期常務理事會議紀錄
時 間:102年1月3日(星期四,上午10:30整)
地 點:本會【桃園縣中壢市義民路53號2F】
主 席:彭如玉理事長
出席人員:彭如玉、羅焜榮、蘇俊叡、林奕均
列席人員:李自強、邱儷萍、莊景旭、高孟琳、孫培堅、田奇峯、王英倩、陳文育
請假人員:【公假】范姜仲宇、蔡南強、羅浚瑀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確認議程
四、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一屆第七次臨時常務理事會議紀錄(附件一,P.3)﹝通過﹞
五、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組織發展部
案 由:審核會員申請入會案。
說 明:自101年11月29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申請102年度入會者,共有林裕民老師
等223名(國小97名、國中109名、高中職17名;名單如夾頁),其中蕭佼虹老師等
4名為初任或外縣市調入之教師,故入會生效日為101年度9月1日起。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通過。
提案二
提案人:組織發展部
案 由:有關會員停權與出會之相關規定及處理程序。
說 明:1.101年度之處理程序:
◎ 於101.3.1對100年度之本會會員至101.2.29為止,未繳交101年度經常會費者
寄出會費催繳通知書。
◎ 101.4.11公告停權送審名單。
◎ 101.4.26召開第一屆第十次理事會議,審議停權名單,並於101.5.1於工會網站上
公告。
2.原訂於101.12.31之後公告出會名單,但為因應《個資法》之實施,建議暫不公告,
相關之處理程序與辦法,提交理事會討論。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1.將原101.5.1公告於網路之101年度會員停權名單先行撤下。
2.釐清個資法之相關疑義前,101年度出會名單暫不公告於網頁。
3.於會員入會申請表上加入章程之出會停權規定相關權益。
4.1月5日前交叉比對處理會員出會名單。
提案三
提案人:組織發展部
案 由:有關「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檔案分類及保存年限」(草案)。
說 明:1.為健全組織發展和資料之整理與保存。
2.相關內容請見草案(如附件二,P.4-7)。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通過。
提案四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本會會員申請公益救助基金金額討論案。
說 明:1.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公益救助基金設置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五項會員遭逢重大意外
事故等原因,依個案狀況,經本會專案核准者(如附件三,P.8)。辦法內未明訂救助
金額。
2.過往申請案例,本會針對會員申請公益救助金,給付救助金額為2000元,內含慰問
禮盒。
3.楊心國小支會會員陳得意老師之前因同部位第二次罹患惡性腫瘤,健保及私人保險
均不給付治療費用,因醫療費用龐大,陳老師考慮家計遲遲不敢就醫,後經同校同
仁發動本校同仁及家長會發起募款後始安心就醫。
4.楊心國小教師會替本會支會會員陳得意老師於101年9月11日申請公益救助金,本
會核准金額為2000元。楊心國小教師會建議本會修正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公益救助
基金設置及管理辦法,做如下調整,將學生及老師救助金額調成一致。或經各校分
會查核確有亟需協助之特殊個案,提出再次申請後,經會內理監事會開會討論並決
定再次提供救助金額。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1.救助慰問金額以2000元為原則。
2.建議本個案救助金額10000元。
3.若有特殊情形,則以個案方式提案於理事會議討論。
提案五
提案人:福利推廣部
案 由:請審議福利廠商與本會簽署之合作合約內容。
說 明:1.特約廠商合約書、優惠內容及營利事業登記証或相關証明請見原始附件夾。
2.簡要整理如夾頁。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通過。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