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第一屆第十八次定期常務理事會議紀錄
時 間:102年3月7日(星期四,上午9:30整)
地 點:本會【桃園縣中壢市義民路53號2F】
主 席:彭如玉理事長
出席人員:彭如玉、羅焜榮、蘇俊叡、林奕均
列席人員:李自強、邱儷萍、莊景旭、高孟琳、孫培堅、田奇峯、王英倩
請假人員:【公假】范姜仲宇、蔡南強、羅浚瑀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確認議程
四、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一屆第十七次定期常務理事會議紀錄(附件一,P.3)﹝通過﹞
五、工作報告:原組織發展部之相關工作分配
六、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組織發展部
案 由:審核會員申請入會案。
說 明:自102年1月26日起至102年3月6日止申請102年度入會者,共有陳惠黎老師
等27名(國小16名、國中8名、高中職2名、大學1名;名單如夾頁)。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通過。
提案二
提案人:文宣部
案 由:本會辦理102年環境教育研習--2013珍愛藻礁千人健行活動計畫。
說 明:1.依據本會102年度工作計畫,辦理環境教育研習--2013珍愛藻礁千人健行活動。
2.活動計畫(如附件二,P.4-5)。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通過。
提案三
提案人:組織發展部
案 由:請審議召開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第一屆第三次定期會員代表大會相關事宜。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
2.擬召開時間:5月18日(六)下午。
地 點:中壢市內壢高中。
3.大會工作管制表(如夾頁)。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修正後通過。
提案四
提案人:文宣部&中央政策聯絡部
案 由:本會參與309廢核遊行案。
說 明:反核團體將於3月9日舉辦廢核遊行,建議本會加入協力團體,協助宣傳,並鼓勵會
員參加。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通過。
提案五
提案人:勞資關係部
案 由:有關「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團體協約協商代表選派辦法」(草案)之訂定,提請討論。
說 明:1.有關檢討本會團體協約協商代表出席協商會議之機制、代表順位及人選是否有調整
之必要乙案,102年2月7日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團體協約協商代表會議決議:「請
勞資關係部主任草擬「團體協約協商代表選派辦法」,將選派方式、人數、任期(以
一學年為一任)、權利義務、遞補方式等事項訂入辦法中,送理事會會議討論通過」。
2.本會現行出席團體協商會議之機制,係以100年10月20日第一屆第三次理事會會
議中選派下列人員按順位代表本會對外出席團體協約協商會議:1彭如玉老師(山豐
國小)、理事長為當然代表、2林奕均老師(平興國小)、3羅焜榮老師(楊明國中)、4
范姜仲宇老師(新屋國小)、5蔡南強老師(南崁國中)、6高孟琳老師(內壢高中)、7
溫淑君老師 (新勢國小)、8葉國鴻老師(啟文國小)、9蘇俊叡老師(仁和國小),共9
名;候補名單依序為:1田興老師(龍潭國中)、2余小黛老師(龍興國中)、3李自強
老師(義興國小)、4周文壕老師(新明國小)、5羅浚瑀老師(大溪國小)。
3.勞資關係部已草擬「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團體協約協商代表選派辦法」(草案)乙份
(如附件三,P.6)。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修正後通過,並提下次理事會議討論。
提案六
提案人:福利推廣部
案 由:請審議福利廠商與本會簽署之合作合約內容。
說 明:1.特約廠商合約書、優惠內容及營利事業登記証或相關証明請見原始附件夾。
2.簡要整理(如附件四,P.7-10)。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通過。
七、臨時動議
提案一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提高本會參加「桃園縣產業總工會」會員人數為1000人,來加強與友會之間的聯繫
,加強議題間的合作關係,提請討論。
說 明:1.現行加入「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為300人,每月的經常會費為300(人)x5(元)=1500(元)
。
2.會員人數增加為1000人,每月的經常會費支出會增加為1000(人)x5(元)=5000(元)。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1.通過。
2.提下次理事會議討論,並增加推派代表一名。
提案二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提高本會參加「全國自主勞工聯盟」代表人數為6人,來加強與友會之間的聯繫,
加強議題間的合作關係,提請討論。
說 明:1.現行加入「全國自主勞工聯盟」代表人數為3人,每月的經常會費為3(人)x800(元)
=2400(元)。
2.代表人數增加為6人,每月的經常會費支出會增加為6(人)x800(元)=4800(元)。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1.通過。
2.提下次理事會議討論,並增加推派代表三名。
提案三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請審議本會102年度「真愛寶貝」關懷特殊及弱勢兒童活動計劃案。
說 明:1.依據本會102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2.計畫及經費概算詳附件 (如夾頁)。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修正後通過,並提下次理事會議討論。
提案四
提案人:福利推廣部
案 由:工訊廣告合約修正案。
說 明:1.參考目前的社會經濟狀況及調查市場廣告機制的變動。
2.鑑於原合約價格偏高,廠商詢問機率少。
3.刺激廠商刊登意願,減少印刷經費的支付。
4.修正前後的合約書廣告費用比較表 (如夾頁)。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通過。
八、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