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救助基金申請發送表
編號
學校名稱
學生年級
代申請教師
金額(新台幣)
核發日期
簡要敘述
備註
102030
新明國小
五年級
黃嘉貞老師
5000元
102.01.16
父親待業中,母親為家庭主婦,家中有長輩、子女需要扶養,經濟吃緊,懇請予以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