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課稅議題工作簡記之四
………….有關11月11日三大報及前一日工商時報的課稅案的媒體錯誤報導,我心理想著:「如果全國教師會不吭聲,就等於是已默認報紙所報導的訊息!」除了一邊關心各程序委員聯絡的情形外,我認為媒體的處理刻不容緩,但是,目前全國教師會理事長是吳忠泰,「要如何處理?」的行政權還是在於他,所以,我於11月11日發了一封e-mail給課稅小組,要求「 請於近日內立即召開記者會」處理!信中提到:「新聞稿我會負責,時間地點請召集人與全教會辦公室處理!」(如附)接著就收到課稅小組葉慶龍老師的回信,認為召開記者會不宜。
李素鑾老師和胡延龍老師則回應支持召開記者會澄清,我則想辦法克服假如要召開的的準備工作。召集人林樵鋒老師表達,接獲楊秀碧老師來電,表明吳忠泰理事長及楊秀碧副理事長、葉慶龍老師皆認為不宜召開記者會,宜低調處理。意思很明白,既然全國教師會辦公室的主事者不想召開,似乎表達應低調處理,我選擇尊重全教會行政之處理,與召集人樵鋒老師討論後,退而求其次,接受慶龍老師的建議「發函」即可!不開記者會澄清,發文澄清總可以吧!──我勉強接受「低調處理」,但不接受「不處理」!心想,如果全教會不處理,任由媒體之錯誤報導,讓立委以為我們真的談好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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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濃霧瀰漫的南橫開車,可以選擇跟著前面車子的尾燈走,如果前車發生意外,是不是自己也要跟著意外呢?如果沒有前車時怎麼辦?
* 請問:為什麼召開記者會不宜?什麼叫做宜低調處理?有見不得人的事嗎?
不但要公開澄清,還要藉此導正視聽才對啊!媒體錯誤的報導已經是很要不得!豈能再任其漫火延燒!若不公開澄清,只有誤導,只會讓那些不說話卻不是沒話說的人受到莫大的冤屈及誤解。像上述的情形怎可任其發生呢?所以說:召開記者會公開澄清,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