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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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 人:陳惠心
受文者: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14日
發文字號:桃縣教工字第1030000006號
附件:桃教特字第1020080461號函
主旨:有關本縣教師反應, 貴局辦理之研習常在教師有課務的期間,
影響正常教學乙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見復。
說明:
一、 貴局辦理之研習,常在教師有課務的時間並要求「教師課務自
理」、「學校務必派員參加」等,如附件一。
二、 此舉已造成學校調派教師困擾、影響教師正常教學及學生受教權。
三、 建請 貴局對於教師有益並有必要性之研習,改以公假派代或於寒暑假實施,以利教學正常化及避免造成上述學校端之困擾。
正本: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副本:本縣公私立各國中小、本會所屬國中小支會、本會
理事長 彭如玉
桃縣教產工006-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