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公佈一下教師會任何會議的出席人員好嗎?
(雖然這是利用上課時間由教師會會員繳交會費支應公假代課費用)
讓我們大家唾棄那些不肯犧牲學生上課時間來開會的人物。
既然有公假、又有人代課,教師會又出代課費,為什麼這些傢伙不肯來開會?
學生受教權有那麼重要嗎?反正有人代課嘛。代課品質由代課老師會負責的。不要擔心啊。
教師會是擬具共識、爭取自我權力的重要組織,怎麼可以不出席?
會員都繳了會費喔,不用掉不是太對不起大家了?
請大家踴躍出席會議,要不然永遠都是熟面孔,那就不是開會啦,應該叫.........政令宣達並且尊旨背書
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一、 關於公假開會部份-依據教師請假規則第四條之十應國內外機關團體或學校邀請,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各項會議或活動,或基於法定義務出席作證、答辯,經學校同意。
二、 關於支付代課費部份-依會員大會及理事會通過開會支付代課費處理。
三、 本次開理事長會議第一次全面嘗試在星期四的下午,期待能在支付代課費的方式下,參與開會的老師能夠增加,不知道您是否是當天參與開會的理事長,當天事實上參與的老師是增加的且多數是生面孔,討論的過程熱烈,若不是因為社教中心五點閉館,才提示彭理事長五點一定要結束,另外整個會議議程中,您所謂政令宣達(我們說是-當前重要教育議題進展)只有一個小時不到,其他時間都是雙向互動意見交流。
四、 縣教師會不願苛責沒到場開會的理事長,尊重大家開會的意願,也希望您別太在意,畢竟民主是可貴的。
五、 當天的代課費真正申請的理事長相當少,有的調課或本就沒課,大家都相當樽節使用,把會員的會費花在刀口上。
該反省的是會員
當學校教師會理事爭取權益時 大家冷眼旁觀 怕被秋後算帳 或是根本不關心公共事務
當權益爭取到時 搶著比照
被行政找麻煩時 撇清關係
大學時代的遺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