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第一屆第十六次定期理事會議紀錄
時 間:103年2月20日(星期四,下午13:00整)
地 點:平鎮市社教館2F老人會館【平鎮市環南路三段88號】
主 席:彭如玉理事長
記 錄:陳惠心秘書
出席人員:彭如玉、羅焜榮、蘇俊叡、林奕均、張玉玲、侯振輝、周文壕、余小黛、邱儷萍、葉
美城、李自強、賴韻如
請假人員:【公假】范姜仲宇、楊震秋、游家翔、葉國鴻、高孟琳、許開力
【事假】蔡南強、劉曙霞
【病假】羅浚瑀
列席人員:田奇峯、王英倩、陳惠心、邱芳穎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主席報告:
四、確認議程
五、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一屆第十五次定期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一,P.3-6)﹝通過﹞
第一屆第二十八次定期常務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二,P.7)﹝通過﹞
六、工作報告
◆重要會務報告:103年1月至2月份工作報告,請見附件三(P.8) ﹝通過﹞
七、提案討論
提案ㄧ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請審核102年9月份收支決算。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如附件四(P.9)。
辦 法:請審核。
決 議:通過。
提案二
提案人:政策研究部
案 由:修正章程第23條第一項,常務理事之名額為4~5人。
說 明:1.原規定為:「本會理事會由理事互選常務理事五人與理事長、副理事長組成常務理事會
,共七人」。
2.為配合兩位副理事長為當然常理,故選舉產生之常理宜為一定範圍之數額以保持彈性
,將五人修改為「四至五人」。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通過,並於會員代表大會召開時審議。
提案三
提案人:政策研究部
案 由:請確認3月5日為選舉資格基準日及改選理事長、理監事、會員代表相關作業時程表。
說 明:1.為配合今年會員代表大會於5/24舉行,理事長及會員代表改選於4/23舉行,三月份
理事會於3/20舉行,故於三月份理事會兩週前之3/5訂為選舉資格基準日。
2.所謂選舉資格基準日即是在此日期之前繳納會費者使得行使選舉與被選舉權。
3.改選相關作業時程,請參見附件五(P.10)。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通過。
提案四
提案人:中央政策聯絡部
案 由:加入北台灣廢核大遊行「發起/協力團體」案。
說 明:1.全台廢核大遊行於3月8日舉辦,數百個民間團體將分別在北、東、南三地舉辦遊
行。
2.本會是否加入發起/協力團體,條件如下:發起團體:繳交5000元支持遊行籌備經費
,並願意協助遊行宣傳、動員及參與;協力團體:無須繳款,但願意協助遊行宣傳、
動員及參與。
3.308廢核大遊行動員邀請函,如附件六(P.11)。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通過擔任發起團體,遊行籌備經費5000元由本會勞工運動費項下支應。
提案五
提案人:常務理事會
案 由:本會常務理事大溪國小羅浚瑀老師公益救助基金救助案。
說 明:1.依1-28常務理事會決議辦理。
2.本會常務理事大溪國小羅浚瑀老師於103年1月23日因學校公務車禍重傷,陷入昏迷
進加護病房急救逾半個月,腦部兩度進行手術,至今尚未甦醒。
3.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公益救助基金設置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五項「會員遭逢重大意外事
故等原因,依個案狀況,經本會專案核准者。」
4.因浚瑀老師不僅為本會常務理事,且曾擔任教師會會務幹部,實對教師組織供獻良多,
又審酌當事人傷勢嚴重,常務理事會建議給予救助金26,000元整。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通過,專案核准救助金額修正為30000元。
提案六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本會103年「真愛寶貝」計畫,提請討論。
說 明:1.依據本會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2.計畫及經費概算詳如夾頁。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1.活動地點及內容授權常務理事會確認。
2.其餘計畫及經費通過,活動經費由公益救助基金項下支應。
提案七
提案人:福利推廣部
案 由:請審議福利廠商與本會簽署之合作合約內容。
說 明:1.特約廠商合約書、優惠內容及營利事業登記証或相關証明請見原始附件夾。
2.簡要整理(如附件七,P.12-15)。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通過。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