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第二屆第四次定期理事會議議程
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9月18日(星期四,下午1:30至3:30)
地 點:平鎮市社教館2F老人會館【平鎮市環南路三段88號】
主 席:彭如玉理事長
記 錄:陳惠心秘書
出席人員: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主席報告:
四、確認議程
五、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二屆第三次定期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一,P.3-5)
第二屆第三次定期常務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二,P.6-7)
六、工作報告
◆重要會務報告:103年8月至9月份工作報告,請見附件三(P.8-10)
七、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請審核103年1~5月份收支決算。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如附件四(P.11-15)。
辦 法:請審核。
決 議:
提案二
提案人:理事長
案 由:聘任本會第二屆顧問名單。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第三十一條凡認同本會宗旨,並於各領域表現傑出之非本會會員之社
會人士,得經理事會決議後聘為顧問。」
2.第二波建議名單:許朝昇律師(上華聯合法律事務所)
朱傳炳理事長(中華電信總工會)
張鑫隆教授(東華大學)
林良榮教授(政治大學)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
提案三
提案人:組織發展部
案 由:請通過「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專職會務人員獎勵辦法」。
說 明:1.依本會103年6月19日2-2次定期理事會議決議辦理。
2.參酌勞工請假規則第四條、第七條由常務理事與4位專職人員協商,協商通過版本如附
件五(P.16-17)。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
提案四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本會104年度會費優惠方案,選擇回饋禮券廠家,請選擇。
說 明:1.依103年9月4日2-3定期常務理事會決議辦理。
2.洽詢結果如夾頁。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
提案五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南勢國小賴○○老師遭校長劉○傑提出妨害名譽之告訴,申請司法互助基金之協助案。
說 明:因南勢國小賴○○老師於校務會議上,詢問校長更改課程的原因,遭校長劉○傑提出妨害
名譽之告訴。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六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大成國小會員唐○○老師及楊心國小會員朱○○申請公益救助金補助案。
說 明:1.大成國小唐○○老師被特教生(有情緒障礙自閉症)攻擊致傷案。
2.楊心國小學生莊○○家中發生重大變故。
3.補充資料如夾頁。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七
提案人:福利推廣部
案 由:修正「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會務人員會務手機管理補助辦法」案。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第二十九條訂定之。
2.相關辦法(如附件六,P.18)。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
提案八
提案人:福利推廣部
案 由:請審議福利廠商與本會簽署之合作合約內容。
說 明:1.特約廠商合約書、優惠內容及營利事業登記証或相關証明請見原始附件夾。
2.簡要整理(如附件七,P.19)。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PO網-附件1.pdf
PO網-附件2.pdf
PO網-附件3.pdf
PO網-附件5.pdf
PO網-附件6.pdf
PO網-附件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