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函
機關地址:中壢市義民路53號2樓
傳 真:03-2811996
電 話:03-2811588
聯 絡 人:陳惠心
受文者:桃園縣各級學校教育產業工會支會暨學校教師會(分會)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14日
發文字號:桃縣教工字第1030000239號
附件:一、103年度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各級學校支會長暨學校教師會理事長第四次聯合研討會
議計畫一份
二、代課費請領表
主旨:請 貴校擔任本會支會長、理監事或學校教師會(聯合教師會)理事長、分會
聯絡人(分會長)之教師,參加103年度「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各級學校支會
長暨學校教師會理事長第四次聯合研討會議」,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章程及103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活動時間:103年11月6日(星期四)下午1:00~4:30。
三、活動地點:桃園縣議會地下一樓餐廳。(※車輛請停桃園縣議會地下室或議會
左側平面停車場)
四、參加人員:本縣各級學校工會支會長、學校教師會(聯合教師會)理事長、
分會聯絡人(分會長)、本會理監事及對工會議題有興趣之會員教
師。
五、本次會議請各校工會支會長暨學校教師會理事長(分會長)務必參加,並於會
後領回第13期工訊、團購票券。
六、請各校協助核予本次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參加人員之代課費由本會覈實支
付(若有代課費問題,請填附件二,事先傳真向本會申請,正本於開會當天
繳交)。
七、參加人員務必回傳報名表,完成報名手續且完整參與本次會議之會員,可參與溫泉券摸彩活動(由本會特約廠商所提供)。
八、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3年11月4日(星期二),報名表如附件。
九、研習時數:3小時,(請先回傳報名表,再至「桃園縣教師研習系統→桃園
縣教育產業工會」登錄)。
十、請各校支會長協助確認貴校有無領有101年12月出版之法律彙編(一校一本
為原則),請於報名回條上註記,便於當日進行發放。
十一、計畫如附件一。
正本:桃園縣各級學校、桃園縣各級學校工會支會、教師會(分會)
副本:本會理監事、教師會理監事(以上e-mail寄送)、本會組織發展部
理事長 彭如玉
桃縣教產工239-附件1.pdf
桃縣教產工239-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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