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第二屆第五次定期理事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10月23日(星期四,下午1:30至3:30)
地 點:平興國小-朝陽樓3樓會議室【桃園縣平鎮市廣泰路168號】
主 席:彭如玉理事長
記 錄:陳惠心秘書
出席人員:彭如玉、劉慧玲、邱儷萍、莊景旭、高孟琳、李自強、侯振輝、賴韻如、江建新、高敏
俊、周文壕、陳俊裕、林奕均、強美蘭、張玉玲、梁立鑑、劉曙霞、黃幸惠、羅唐泰、
黃茄峰、葉美城、熊書顯、陳俊志
請假人員:蘇俊叡、章兆雷、方雍仁、林怡君
列席人員:高衡一、羅焜榮、田奇峯、王英倩、陳惠心、邱芳穎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主席報告:
四、確認議程
五、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二屆第四次定期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一,P.4-6)﹝通過﹞
第二屆第四次定期常務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二,P.7)﹝通過﹞
六、工作報告
◆重要會務報告:103年9月至10月份工作報告,請見附件三(P.8-9) ﹝通過﹞
◆選舉因應小組工作報告,請見附件四(P.10) ﹝通過﹞
七、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請審核103年6月份收支決算。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如附件五(P.11)。
辦 法:請審核。
決 議:通過。
提案二
提案人:選舉因應小組
案 由:桃園市第一屆市議員各區候選人,本會推荐名單及後續協助方式。
說 明:1.依據會員代表大會及理事會決議辦理。
2.參考推薦指標如下:1.與本會具體合作之情況;2主動拜訪或互動之情況;3.支持教師/
教育議題之具體事實;4.協助個別教師之具體事實;5.支持教師工會或教師勞動三權之
具體事實;6.揭發破壞環境生態、勞工權益、土地正義等公共議題之具體事實。7.桃園
在地聯盟議會監督量化表。
3.本會拜會過程報告及「教育合作夥伴簽署書」簽署狀況。
辦 法:1.推薦名單請審議。
桃園市第一屆市議員各區候選人,本會推荐名單 ※除應選名額10席以上之區域,最多2名,其餘各區最多1名。 |
桃園市第1選舉區 | 桃園區,25選11,推薦2名 | 范綱祥(民)、萬美玲(國) |
桃園市第2選舉區 | 龜山區,7選4,推薦1名 | 林俐玲(民) |
桃園市第3選舉區 | 八德區,14選5,推薦1名 | 劉茂羣(國) |
桃園市第4選舉區 | 蘆竹區,8選4,推薦1名 | 劉勝全(無) |
桃園市第5選舉區 | 大園區,3選2名,推薦1名 | 游吾和(民) |
桃園市第6選舉區 | 大溪、復興區,10選3,推薦1名 | 李柏坊(國) |
桃園市第7選舉區 | 中壢區,22選10,推薦2名 | 黃傅淑香(民)、王浩宇(綠黨) |
桃園市第8選舉區 | 平鎮區,19選6,推薦1名 | 楊家俍(民) |
桃園市第9選舉區 | 楊梅區,8選4名,推薦1名 | 陳賴素美(民) |
桃園市第10選舉區 | 龍潭區,應選3名,推薦1名 | 張肇良(民) |
2.後續協助方式請討論。
決 議:1.通過推薦名單並發佈新聞稿。
2.後續協助方式為刊登電子報、臉書、會訊、報紙廣告、新聞稿、發動志工至競選總部
協助處理文宣。
3.與桃園縣教師會共同刊登推薦廣告於三大報(聯合報、自由時報、蘋果日報),經費由
會訊文宣編印費項下核實支付。
提案三
提案人:選舉因應小組
案 由:有關桃園市第一屆市長選舉,本會提出之教育政策建議書。
說 明:說明如夾頁。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通過。
提案四
提案人:理事長
案 由:本會推派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代表數。
說 明:1.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業已於103年10月17日辦理成立茶會對外宣告正式成立。
2.依據本會第二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及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章程辦理。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通過,推派10名代表為:1彭如玉老師(山豐國小)、劉慧玲老師(光明國小)、3邱儷萍老
師(南興國小)、4高孟琳老師(內壢高中)、5李自強老師(義興國小)、6侯振輝老師(新明
國小)、7羅焜榮老師(楊明國中)、8梁立鑑老師(光明國小)、9江建新老師(南興國小)、
10黃茄峰老師(南崁高中)。
提案五
提案人:勞資關係部
案 由:推派新任團體協約協商代表乙案,提請討論。
說 明:1.依「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團體協約協商代表選派辦法」辦理。
2.本會102年12月19日第一屆第十四次定期理事會決議,推派團體協約協商代表名單,
依序為:1彭如玉老師(山豐國小)1、2高孟琳老師(內壢高中)、3羅焜榮老師(楊明國中)、
4李自強老師(義興國小) 、5蘇俊叡老師(仁和國小)11票;後補名單依序為:6
邱儷萍老師(平興國小)、7蔡南強老師(南崁國中)、8林奕均老師(平興國小)、
9莊景旭老師(龍岡國中)、10周文壕老師(新明國小)。
3.前開團約代表任期至103年9月30日止,任期業已屆滿,應另行改派。
辦 法:提請理事會討論人選及改派代表。
決 議:通過,推派代表依序為:1高孟琳老師(內壢高中)、2彭如玉老師(山豐國小)、3邱儷萍老
師(南興國小)、4莊景旭老師(龍岡國中)、5侯振輝老師(新明國小)、6李自強老師(義興
國小)、7劉慧玲老師(光明國小) 。
提案六
提案人:組織發展部
案 由:請推派10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1名。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參閱104學年度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103年8月26日桃教中字第
1030057375號函,如附件六(P.12)。
辦 法:請推派。
決 議:通過,推派蔡南強老師(南崁國中)為本會代表。
提案七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請審議「專職會務人員」薪資調整案。
說 明:行政院公告104年7月1日起,每月最低基本工資由19273元,調整為20008元,增幅
3.81%。
辦 法:1.薪資分析表(如夾頁說明)。
2.明年(104年)預算編列一併調整。
決 議:1.延期討論。
2.評估制度化之可行性。
提案八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中壢高商學生公益救助金申請案,請審議。
說 明:因此案與核給條件,尚有不足之處,故提請討論。
辦 法:1.公益救助基金設置及管理辦法(如附件七,P.13-14)。
2.學生聞靜公益救助申請表(如夾頁說明)。
決 議:通過,依據「公益救助基金設置及管理辦法」辦理。
提案九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桃園縣教師職業工會會員(代理代課教師)擬加入本會104年會員,會費繳納金額,請通
過。
說 明:桃園縣教師職業工會為本會合作之友會。
辦 法:1.桃園縣教師職業工會第一屆理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決議。
2.參考103年度兩會合作方案,本會收取1200元(含入會費300元,經常會費900元),
桃園縣教師職業工會收取300元(經常會費),共計會費1500元。
決 議:通過。
提案十
提案人:福利推廣部
案 由:請審議福利廠商與本會簽署之合作合約內容。
說 明:1.特約廠商合約書、優惠內容及營利事業登記証或相關証明請見原始附件夾。
2.簡要整理(如附件八,P.15)。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通過。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