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心聲】新官上任三把火,基層教師滿肚子火!!
為學生的基本受輔權益發聲
●撰文:專任輔導教師 林婉媛
104.4.28
這篇文章來自於基層教師,基於維護學生最基本的受教權、受輔權,發自於內心深處的呼喊與沉痛……
我是一位原來充滿輔導熱誠的輔導教師,但是經過中輟生集滿3人的一連串荼毒,我對教育局徹底失望了!輔導教師在意的是中輟生為什麼中輟了?中輟了資源如何整合?中輟生返校了,什麼是中輟生需要的?但是教育局關心的永遠只是數字…0中輟有可能嗎?騙人、騙鬼、騙自己!
在我的眼裡,每一位學生都是公平的,每一位學生都是值得被教育的。但是因為教育局的數字強迫症,使得輔導教師們不得不耗費許多的心力在應付報表、應付局的關心(不只一通),如果報表、數字能夠為學生帶來更有實質意義的教育資源,那我想輔導教師們都樂此不疲,但是,我看到的是:我在浪費我的生命、浪費我的人生應付報表,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實質的教育意義…
一週前來文僅需交1位中輟生追輔表,隔兩日來電共要撰寫中輟生2位,104.4.20下班打電話來要中輟生3位報表,而且隔天「立馬就要」!為了應付報表,就得在學生與報表間做掙扎……但教育局高高在上,命令不得不從;這樣的政策直接排擠到學生的受輔權益,完全違背了教育的本質。104.4.24下午的中輟會議檢討會,原本期待局會傾聽基層教師困境,但是針對某位經少年法院裁定安置卻逃跑的中輟案,教育局代表提出了非常弔詭的見解:「若安置會逃跑可能會責付家長返回原校就讀!」試問:請問法治何在,以後學生知道只要不服法院裁定就可隨心所欲,還要法律幹麻?
召開會議的目的只是為了一層應付一層,浪費大家時間幹麻?只為了滿足上層的數字強迫症嗎?外行領導內行,沒有教育專業,沒有法治概念,台灣的教育真是令人堪慮!國民教育法、教育基本法、學生輔導法直接明文規範著學生的基本受教權以及受輔權益!但是為了中輟生要應付的報表及局的關切電話浪費了多少無數的人力成本以及時間成本?這些時間已經直接排擠到學生的基本受輔權益了!
中輟生的輔導重點在於中輟生為何不喜歡學校了?中輟生返校後要如何讓他們喜歡學校課程?不改變教育思維,不改變教育內涵,僅是追求0中輟、家訪次數、電訪次數到底有什麼實質意義?根本就是隔靴搔癢!為了教育局的口號,硬生生把學生抓回學校,到底對中輟生來說,這是推力還是拉力?每位孩子有他獨特的生命故事,教育局你讀懂了嗎?先有基本的教育素養再來和我們談其他的吧!因為我實在是不懂對牛彈琴有什麼意義?!
在此呼籲!!放棄沒有意義的書表、報表、報告,節省更多的人力成本以及時間成本貢獻於學生的「直接服務」。不應該因為一位中輟生,放棄其他的學生。在我眼裡每位學生都一樣重要!!中輟生是人、乖乖來學生的學生是人、憂鬱尋短的學生是人、有生涯困擾的是人、氣爆受災的是人、想跳樓自殺的是人、大家都是人,所以對我來說一樣重要!!
還是在局的眼裡只有中輟生是人?再說,中輟生不是窮追猛打或寫報表就追得回來的,除了用心搏感情外,很多時候更需要系統間的整合,而我們的困境就是需要局的支援能夠協助學校整合橫向資源達到教育共識,這才有實質的意義呀!
另外,教育部逐年編制專任輔導教師以及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校級心理師、校級社工師)旨在於提供更多的「直接服務」,而非變成教育局追逐數字的「報表機器」上,而且數字代表什麼意義?讀過研究所的都知道:在統計上只要改變一個數字,就能從非顯著變成達顯著!結論就是:「一點意義都沒有!」
希望以此文喚起更多基層教師、輔導教師的共鳴,為學生爭取更合理的受教權及受輔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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