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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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縣政府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30日
發文字號:桃縣教工字第1030000249號
附件:
主旨:建請 貴府維持國小附設幼兒園每班兩名幼教師之員額編制。
說明: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後,原托兒所及幼稚園合併為幼兒園,
幼稚園教師員額編制配合修法,從每班兩名教師調降為『五歲以上
班級至少一名教師』。此為妥協性的倒退修法,對幼兒教保品質實
有不利影響,合先敘明。
二、公立與私立幼兒園皆一體適用上述之員額編制規定,然公立幼兒園
須承擔招收不利幼兒及身心障礙幼兒的法定義務,穩定且具教學專
業的師資有助公幼善盡公共責任。
三、桃園縣將於103年年底正式升格為直轄市,吸引許多外來人口到此
成家立業,培育下一代, 貴府應宣示確保幼兒教育品質的決心,不
配合倒退修法。
四、建請維持國小附設幼兒園每班兩名幼教師之員額,使國小附設幼兒
園維持優質的師資,增進幼兒受教品質,以實現縣府優質教育的藍
圖規劃。
正本:桃園縣政府
副本:本會幼教委員會主任委員(郭淑媛老師)、本會理監事(以e-mail發送)、本會組織發展部
理事長 彭如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