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6教育桃源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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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報告】103年度第2次教育審議委員會會議
報告人:羅焜榮(桃園縣教師會常務理事)
會議重點:〈詳細記錄以教育局紀錄為準〉
時間:103年10月13日(星期一)下午2時
地點:桃園縣政府16樓1602會議室
主席:黃副縣長宏斌
桃園縣教師會出席代表:羅焜榮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出席代表:李自強
會議重點:
壹、依據教育部103年9月1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083939B號令「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修正部分條文,及103年9月1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093905B號令「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辦理。
貳、依據103年9月23日「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8次會議」與103年10月8日「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9次會議」修正要點條文。
叁、本次會議通過「桃連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作業要點」修正案,及「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修正案。
肆、優先免試入學辦理方式:
一、…,本區內之各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應提供當年度核定普通科與綜合高中免試入學名額之部分比率(不含直升名額),供國中學生辦理優先免試入學。
二、…,依據國中當年度畢業生人數、交通便利及生活區域等因素,共同研商國中優先免試入學之辦理方式,並提入學推動工作小組審核後實施。
三、辦理優先免試入學遇超額時,依「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進行比序,依序錄取。
伍、辦理程序:
一、本區免試入學作業由免試入學委員會採全區聯合方式辦理。
二、學校附設國民中學部應屆畢業學生之直升入學報到應於免試入學作業報名前辦理完畢,另錄取之學生,需經書面聲明放棄後,始得報名參加免試入學。
三、學校辦理特色招生,應採學科考試分發或術科甄選方式辦理。採學科考試分發之特色招生,應於免試入學後辦理。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以一次辦理分發作業為原則。
四、經免試入學仍未招滿學校,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得辦理續招。
陸、重新申請辦理特色招生或招生班(群、科、組)變更之學校,已經核定辦理特色招生,惟未變更招生班(群、科、組)之班名、科別、課程規劃等,僅降低名額或下一年度停辦者,免提計畫書,經該校校務會議通過後依原程序核定,並報教育部備查,為本區特色招生總名額比率不得超過總核定招生名額之20%。
柒、臨時動議:
張永鄰委員建議:請中教科將今天有重大修正條文之摘錄,給免試宣導的種子教師,儘早讓家長、學生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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