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師會第十屆第十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12月18日(下午13:30)
地 點:龍山國小-新民樓2樓校史室
主 席:高孟琳 記錄:邱芳穎
出席人員:高孟琳、邱儷萍、羅焜榮、彭如玉、劉慧玲、李自強、莊景旭、陳俊裕、周文壕、賴韻如、李莉萍、章兆雷、高敏俊
列席人員:梁立鑑、黃幸惠、羅唐泰、葉美城、黃茄峰、江建新、侯振輝、劉曙霞、林怡君、雄書顯、田奇峰、王英倩、邱芳穎
缺席人員:【公假】蘇俊叡、蔡南強、林奕均、吳俊宜、陳炫勳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主席報告
四、確認議程
五、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十屆第九次理事會會議記錄(附件一,P.3-4)。(通過)
六、工作報告
◆重要會務報告:103年11-12月份工作報告,請見附件二(P.5)。(通過)
七、討論提案:
提案一
提案人:常務理事會
案 由:請審核1031120第十屆第六次常務理事會會議、1031127第十屆第七次臨時常務理事會議記錄。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如附件三 (P.6-7)。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通過。
提案二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請審核103年6-8月份收支決算。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如附件四(P.8-10)。
辦 法:請審核。
決 議:通過。
提案三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請審議本會104年度工作計畫。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計畫,如附件五(P.11)。
辦 法:審議通過後,先報主管機關並於會員代表大會召開時提案。
決 議:通過。
提案四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請審議本會104年度預算。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預算表,如附件六(P.12)。
辦 法:審議通過後,先報主管機關並於會員代表大會召開時提案。
決 議:通過。
提案五
提案人:理事長
案 由:請推薦「104年度不適任教師審議小組」委員乙名。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參閱桃園縣政府教育局103年12月2日桃教秘字第10300867662號函,如附件七(p.13-15)。
辦 法:請推薦。
決 議:推薦莊景旭老師(龍岡國中)。
提案六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印製「104年教師生活便利GO」小手冊經費案。
說 明:1.小手冊內容有會員勞動權益、會議須知、課稅議題等相關法令知識以及特約廠商福利。
2.在「全國教師福利聯盟」各縣市教師工會合作下,簽約廠商日益增多,為方便老師使用,小手冊需增加頁數刊載,因此總印製經費為242,200元。
3.小手冊由本會及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共同發行,印製經費擬平均分攤($34.6元*3,500本=$121,100元),擬由司法互助基金項下支應。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通過由司法項下支應$121,100元。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