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第二屆第三次臨時常務理事會議紀錄
時 間:10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30整)
地 點:本會辦公室【桃園市中壢區義民路53號2樓】
主 席:彭如玉理事長
紀 錄:陳惠心秘書
出席人員:彭如玉、劉慧玲、邱儷萍、高孟琳、侯振輝
請假人員:莊景旭、李自強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確認議程
四、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本會104年度會務人員獎勵案,請討論。
說 明:1.依104年11月5日2-16定期常務理事會議決議辦理。
2.依本會會務人員人事管理辦法第八條辦理。
3.計陳惠心、邱芳穎、王英倩、朱維立4名會務人員提出申請(申請表如夾頁)。
辦 法:1.初核予4名會務人員之工作表現獎金10000元,出勤獎金各10000元,全勤獎金5000
元,久任獎金各10000元。(維立依到職日數比例發放)
2.承接專案獎金應如何認定,請討論。
決 議:1.請王英倩主任和朱維立主任補充承接專案部份資料。
2.通過陳惠心秘書和邱芳穎秘書專案部份,獎金核發金額如附件申請表。
3.建議11月理事會通過後即刻發放。
五、臨時動議
提案一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修正本會會務人員手機管理補助辦法。
決 議:通過同意修正如附件,並送理事會審議。
提案二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因本會公務筆電使用逾五年,建請添購新筆電一台。
決 議:通過同意添購,請羅列價錢與規格後送理事會。
六、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