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第二屆第二十次定期理事會議議程
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1:30至4:30)
地 點:北門國小北棟書香樓2樓研討室【桃園市桃園區正康三街139號】
主 席:彭如玉理事長
記 錄:陳惠心秘書
出席人員: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主席報告:
四、確認議程
五、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二屆第十九次定期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一,P.3-6)
第二屆第二十一次定期常務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二,P.7-8)
六、工作報告
◆重要會務報告:105年3~4月份工作報告,請見附件三(P.9-10)
七、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理事周文壕
案 由:福利部APP委外設計案。
說 明:1.103年理事會議中曾提出並決議付委專案處理,迄今一年有餘雖然資訊部主任余章維老
師很辛苦地自行研發,然而手機板網頁的APP使用模式,不符合基層會員殷殷期盼的APP
習慣上手的模式,且全教總長期以來推廣的福利APP雖早先一步推出,仍有許多不便利
性,本會如委外製作專業的APP軟體上架供會員下載登入會員卡號使用,把錢花在刀口
上且是會員最有感的一部分會員專屬服務,相信一定能吸引更多的非會員關注,此外,
APP即時訊息推播功能,更能結合福利訊息分享、會務推廣、即時公告…等服務,在資
訊時代人手一機的風潮下,桃教產福利APP肯定一炮而紅!103年福利部曾訪價,委外
設計預算為160000元,每年租用虛擬空間的管理費為15000元,相較於年年印刷福利
手冊的預算,除了第一次軟體建置成本相仿,之後每年管理維護僅需15000,實屬划算!
2.福利APP小組報告(會議紀錄如附件四,P.11)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
提案二
提案人:理事長
案 由:請確認本會於4月14日全市支會長會議與教育局長對談所提之議題。
說 明:如各教育委員會所提之內容(附件如夾頁)。
辦 法:請確認。
決 議:
提案三
提案人:常務理事會
案 由:修正本會會務人員手機管理補助辦法,請討論。
說 明:1.依據105年4月7日2-21定期常務理事會議決議。
2.本會會務人員手機管理補助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係以本會會務人員使用之會務
手機為原則,話機一律統一由會裡購置。」與現況不符。
3.僅將該條款文字修正為:「手機由本會購置,專供會務人員於公務使用」,以符合現況。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
提案四
提案人:常務理事會
案 由:修訂本會專職會務人員人事管理辦法,請審議。
說 明:1.依據105年4月7日2-21定期常務理事會議決議。
2.修正第6、10、14、17、19、20條。
3.增訂第16條第3項,請參見如附件五(P.12-13)。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
提案五
提案人:常務理事會
案 由:修訂本會各學校支會辦理必要性會務經費補助要點,請審議。
說 明:1.依據105年4月7日2-21定期常務理事會議決議。
2.刪除「每年補助各校支會每位會員以10元計,於本會定期全縣支會長會議時發放」之
規定。請參見如附件六(P.14-15)。
3.將必要性會務研習之教師專業成長研習每人茶水費由35元改為45元。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
提案六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訂定106年度本會會費優惠方案,請討論。
說 明:為鼓勵會員提早繳費,特擬定106年度會費優惠方案,請參見附七六(P.16)
辦 法:如附件
決 議: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PO網-附件1.pdf
PO網-附件2.pdf
PO網-附件3.pdf
PO網-附件4.pdf
PO網-附件5.pdf
PO網-附件6.pdf
PO網-附件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