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師會第十一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議程
一、時間: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四)下午13:30
二、地點:社教文化中心三樓第一會議室【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三段88號】
三、主席:劉慧玲 理事長
四、主席致詞
五、來賓介紹與致詞
六、確認與會人數、大會開始
七、確認議程
八、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十一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104.06.11)【附件一】(P.2-5)
九、重要會務工作報告【附件二】(P.6-10)
十、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審議104年度決算(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說 明:依章程規定辦理,如附件三(P.11-14)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
【提案二】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請審議105年度工作計畫草案。
說 明:依章程規定辦理,如附件四(P.15)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
【提案三】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請審議105年度收支預算表
說 明:依章程規定辦理,如附件五(P.16-17)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
【提案四】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請審議104年度會務發展基金收支表。
說 明:依章程規定辦理,如附件六(P.18)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
【提案五】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請審議104年度司法互助基金收支表。
說 明:依章程規定辦理,如附件七(P.18)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
【提案六】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請審議104年度公益救助基金收支表。
說 明:依章程規定辦理,如附件八(P.19)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
十一、臨時動議
十二、散會
11-2會員代表大會-附件一.doc
11-2會員代表大會-附件二.doc
11-2會員代表大會-附件四.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