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第二屆第一次臨時監事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7月15日(星期五,下午1:30)
地 點:山豐國小家長會辦公室【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375巷45號】
主 席:常務監事
出席人員:范姜仲宇、蔡南強、余章維、許開力、涂文郎、吳俊宜、陳美燭
請假人員:徐逸婷
缺席人員:呂昭城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確認議程:提案二、三對調。
四、工作報告
五、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監事召集人
案 由:本會理事周文壕檢舉案,請審議。
說 明:依檢舉函內容如附件
1.本會文宣部主任邱儷萍老師逕自於本會所屬臉書粉絲頁發佈未經理事長同意發表之
個人及其他理事澄清回應文,是否違反本會組織章程相關規範。
2.本會秘書陳惠心未經理事長同意逕自接受本會高中職委員會主委張瓊方老師指示,
發文各校辦理相關高中職校長遴選議題之說明會,且本會高中職委員會主委張瓊方
老師未經理事長同意,逕自指派本會副理事長劉慧玲及文宣部主任邱儷萍與會。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退回理事會,請理事會按本會章程第十三條受理該檢舉案。
提案二
提案人:監事召集人
案 由:有關本會副理事長劉慧玲,於本會會員代表大會散發黑函案,請討論。
說 明:1.本案雖為黑函,但事涉本會相關事務與經費有待釐清,故本會應主動調查本案。
2.請理事長彭如玉及副理事長劉慧玲等雙方到場說明。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1.依本會章程第36條第一項第四款受理本案(贊成:5 反對:1)
2.本會發文請雙方針對本案內容備足相關佐證資料,於文到30日內送交本會進行後
續調查。
提案三
提案人:監事召集人
案 由:請檢討本會105年度目前經費收支恐有不足問題。
說 明:1.依據本會第二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本會會計說明表示,本會收支可能呈現不平
衡甚至虧損狀態。
2.請參考本會104、105年度預決算收支對照表。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1.因105年浮編入會人數至8000人,與目前實際繳交人數6941人,不足金額超過1
佰萬(1,059,000元)。
2.按105.6.16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所凍結各項目之金額共56萬餘元,尚與前項不足
金額有極大落差,請理事長及理事會應檢討各項支出於106年度預算合理編列。
3.請理事長及理事會優先檢討專職會務人員任用人數及待遇、教師兼任會務人員人數
之公假代課費用。
4.請理事長及理事會於105年剩餘月數撙節開支,並製作100年度後之各年度收支決
算預算分析,送交監事會後續評估。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