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第二屆第三次定期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
一、時間:105年6月16日(四)下午1時至4時30分
二、地點:桃園市議會一樓大禮堂【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9號】
三、主席:彭理事長如玉 紀錄:周文壕
四、主席致詞
五、來賓介紹與致詞
來賓:陳怡汶(市府勞動局科員)、陳學聖(立法委員)、施呈翰(立法委員呂玉玲秘書)、李光達(市議員)、陳秘書(陳美梅市議員辦公室)、黃傅淑香(市議員)、林俐玲(市議員)、楊家俍(市議員)、范綱祥(市議員)、陳太陽(市議員劉勝全主任)、陳德亮(全國自主勞工聯盟監察長)、黃耀南(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莊福凱(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吳南嬿(新竹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郭榮祥(新竹縣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潘忠政(桃園在地聯盟理事長)、潘鴻麟(勞動局局長),劉亞平(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鄭穎聰(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總幹事)、李來希(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 、呂金全(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秘書長)
六、確認與會人數、大會開始
七、確認會員代表名單
1.出席之會員代表:【共54人(70權)-親自出席44人(53權);委託人10人(17權)】
胡美娥(中埔國小)、陳文宮(建國國小)、黃美雲(中山國小;委託江建新)、許開力(龍山國小)
、章兆雷(北門國小)、熊書顯(建德國小)、蔡兆琛(大業國小)、陳純慧(永順國小;委託章
兆雷)、郭宏源(建國國中;委託陳俊裕)、陳明偉(大有國中)、黃豊迅(錦興國小;委託劉慧
玲)、蔡忠勳(新莊國小)、劉慧玲(光明國小)、梁立鍵(光明國小)、陳東霖(龍安國小)、陳俊
裕(光明國中)、王元定(南崁高中)、雷振邦(大成國小;委託賴韻如)、吳建霖(大勇國小)、
吳家宏(大溪國小;委託吳上宏)、蘇人杰(內柵國小;委託楊宗霖)、黃世賢(中興國小)、強
美蘭(員樹林國小)、吳大翔(仁善國小)、楊宗霖(僑愛國小)、江建新(南興國小)、蘇俊叡(仁
和國小)、范姜仲宇(新屋國小)、劉世華(觀音高中)、覃靖權(石門國小)、陳志峯(龍星國小;
委託梁立鑑)、黃幸惠(武漢國小)、高翊峯(凌雲國中)、曾斐君(石門國中)、羅唐泰(中平國
小)、周文壕(新明國小)、侯振輝(新明國小)、鍾展生(信義國小;委託温淑君)、吳上宏(大
崙國小)、賴俊華(中正國小)、王曉芹(華勛國小)、黃亮鈞(忠福國小;委託陳文宮)、莊景旭
(龍岡國中)、高孟琳(內壢高中)、賴韻如(南勢國小)、彭如玉(山豐國小)、余章維(山豐國小)
、方雍仁(忠貞國小)、侯香君(北勢國小)、林奕均(平興國小)、溫淑君(新勢國小)、鄭勝文(平
南國中)、胡聖(平鎮國中)、郭怡君(富岡國中)
2.列席人員:【共27人】
李公權(龜山國小)、林聖恩(員樹林國小)、賴淑婷(忠福國小)、徐鳳珠(大潭國小)、林曉瑩(
華德福國中小)、羅揚智(新坡國小)、賴志東(三坑國小)、王冠傑(草漯國中)、陳亭卉(瑞原
國中)、鄧禹(會稽國小)、張普謙(興仁國小)、萬家湖(平興國中)、裘旼旼(中壢國中)、徐榕
鎂(永順國小)、徐忠鼎(興南國中)、邱儷萍(南興國小)、蔡南強(南崁國中)、黃昶皓(瑞梅國
小)、林怡君(新榮國小)、葉良志(中原國小)、陳奎彰(仁和國中)、高衡一(普仁國小)、張瓊
方(南崁高中)、李堅和(大成國小)、廖志航(東明國小)、曾琦芳(楊明國中)、周婉如(楊梅國
小)
3.缺席人員:【共有48人(53權)】
沈康寧(桃園國小)、蘇夢琴(大有國小)、邱子寧(同德國小)、邱心怡(青溪國中)、李莉萍(慈
文國中)、吳恬琦(南崁國小)、唐孟協(大竹國小)、謝志偉(大華國小)、鄭秀卿(光明國小)、
林鴻銘(南崁國中)、江崇宏(竹圍國小)、孫瑞廷(菓林國小)、郭國展(大園國中)、林士茵(壽
山國小)、彭臻瑤(福源國小)、孫俊國(大坑國小)、陳俊賢(大崗國中)、黃保龍(瑞豐國小)、
魏如凰(田心國小)、陳瑞敏(啟文國小)、楊志雄(大坡國小)、施佩君(新坡國小)、吳振銘(上
大國小)、林良玉(潛龍國小)、廖慧娟(雙龍國小)、王火村(介壽國小)、謝啟東(三民國小)、
徐瀚發(義盛國小)、李錦璋(霞雲國小)、史曉春(奎輝國小)、劉勝國(羅浮國小)、陳欣怡(內
壢國小)、黃嘉言(興國國小)、謝宜岑(興仁國小)、黃靖惠(中原國小)、彭志業(元生國小)、
洪欣沛(新明國中)、葉馨華(大崙國中)、蕭南盛(內壢國中)、崔曉民(龍興國中)、李自強(義
興國小)、李秉驊(文化國小)、呂昭城(大同國小)、胡秀雯(瑞埔國小)、沈姿慧(瑞塘國小)、
高敏俊(楊心國小)、連信彰(楊梅國中)、林秋慧(楊光國中小)
八、確認議程
確認有效提案共13案。
提案十四及提案十五因連署人不符本會章程第37條之條件,故應為無效提案。
九、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請參閱手冊附件一,P.9~14)【通過】
十、重要會務工作報告(請參閱手冊附件二,P.15~31)【通過】
十一、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請審議本會105年度工作計畫(草案)。
說 明:1.本案業經本會104年12月17日召開之第二屆第十七次定期理事會議決議通過,依章
程規定提請審查。
2.請參閱手冊附件三(P.32)。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通過,【贊成59票,反對0票】。
提案二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請審議本會105年度收支預算表(草案)。
說 明:1.本案業經本會104年12月17日召開之第二屆第十七次定期理事會議決議通過,依章
程規定提請審查。
2.請參閱手冊附件四(P.33-35)。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1.預算編列不得浮濫編列,應修正下降收費人數以較為符合實際收費人數,以免造成該
年度收支預算有透支狀況,新年度預算編列不得再犯此錯誤。
2.《凍結》未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經費:獎勵獎金(45,000元×4人)、旅遊活動補助
(10,000元×4人)、退離準備基金(213,257元)、已離職員工薪給之無需給付剩餘薪資
(36400元×9個月)、台北辦事處自三月後無須支付之租賃支出(2000元×9個月)等共五
項。
3.因本預算業已執行,除了凍結項目外,其餘支出若有不足則由上年度結餘款支應。
以上通過。【贊成39票,反對0票】
《附帶決議》:請理事會重新審議106年會費優惠方案。【贊成38票,反對0票】
提案三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請審議本會105年度決算表。
說 明:1.本案業經本會105年3月24日召開之第二屆第十九次定期理事會議決議通過,依章程程規定提請審查。
2.請參閱手冊附件五(P.36-42)。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修正本案由為104年度,並通過104年度決算表。【贊成52票,反對0票】
※因時間不足,其餘尚未完成討論表決之提案,延期至9月份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處理。【贊成
50票,反對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