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第三屆第十一次定期常務理事會議記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7年11月08日(星期四,下午13:00至下午16:00)
地 點: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會議室【桃園市中壢區義民路53號2樓】。
主 席:熊書顯 理事長
記 錄:陳郁甯秘書
出席人員:熊書顯、吳泰儒、蘭育珊、莊景旭。
請假人員:余章維、范姜仲宇、林奕均。
列席人員:陳郁甯。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7人,實到4人,請假3人,詳如簽到表。
二、主席宣布開會:(略)。
三、確認議程:確認通過。
四、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三屆第八次臨時常務理事會議紀錄。(附件一,P.4-5)
五、工作報告:(略)。
六、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行政會務秘書
案 由:審核會員申請入會案。
說 明:自107年10月18日起至107年10月31日止,
【108年新會員109名、108年中斷會員62名;(名單如夾頁)】。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通過,【贊成:4票,反對:0 票】。
提案二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討論108年舊會員回饋7-11禮券案。
說 明:1.現庫存7-11的100元禮券剩餘張數為552張
2.108年10月底前,繳費的舊會員人數4204人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通過,【贊成:4票,反對:0 票】。
提案三
提案人:蘭育珊
案 由:調整專職會務人員陳郁甯薪資案
說 明:郁甯106年3月16日到直至今一年半多,為鼓勵專職會務人員久任,建議調整薪資。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通過,【贊成:4票,反對:0 票】。
提案四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審核專職會務人員獎勵案(106/11/1-107/10/31)
說 明:現提出申請者有維立與郁甯,因維立資料有更正,先審核郁甯案件(附件二,P.7)。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通過,【贊成:4票,反對:0 票】。
提案五
提案人:蘭育珊
案 由:修正本會「公益救助金設置及管理辦法」
說 明:
| 修正前 | 修正後 | 說明 |
名稱 |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公益救助基金設置及管理辦法 |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公益救助基金設置及管理辦法 | 桃園縣改為桃園市 |
第二條 | 公益救助基金設立之目的為使本會會員或本縣學生之家庭突遭變故,能給予適時關懷與協助。 | 公益救助基金設立之目的為使本會會員或本市學生之家庭突遭變故,能給予適時關懷與協助。 | 本縣改為本市 |
第四條 | 二、本縣學生之家庭突遭經濟變故致家計困難,影響學生就學者,得予以救助,由會員代為申請。 | 二、本市學生之家庭突遭經濟變故致家計困難,影響學生就學者,得予以救助,由會員代為申請。 | 本縣改為本市 |
第五條 | 適用對象: 一、本會會員及會員所屬學校之學生。 | 適用對象: 一、本會會員及會員所屬班級(導師班)之學生。 二、如有特殊狀況需經理事會議決。 三、申請人資格(略)。 | 一、所屬學校改為所屬班級(導師班) 二、新增第二點 三、原第二點改為第三點 |
辦法:請討論。
決 議:通過,【贊成:4票,反對:0 票】。
提案六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審核第三屆特委會委員名單
說 明:
特委會委員資料 |
學校 | 姓名 | 學校 | 姓名 |
瑞塘國小 | 李麗紅 | 內壢國中 | 陳貞伃 |
內壢國小 | 莊淑蘭 | 龍潭國小 | 曹智明 |
龍星國小 | 王盟清 | 興南國中 | 徐忠鼎 |
慈文國中 | 呂佳霖 | 興南國中 | 林揚國 |
新明國小 | 侯振輝 | 新明國小 | 謝慧穎 |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通過,【贊成:4票,反對:0 票】。
七、臨時動議:無。
八、散會:下午五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