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第三屆第十五次定期理事會議議程
時 間:中華民國107年12月20日(星期四,下午13:00至下午16:00)
地 點:中平國小【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雙福路12號】。
主 席:余章維 理事長
記 錄:陳郁甯秘書
出席人員:
請假人員:
列席人員: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確認議程:
四、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三屆第十四次定期常務理事會議紀錄。(附件一,P.3-5)
五、工作報告:(附件二,P.6)
六、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行政會務秘書
案 由:審核會員申請入會案。
說 明:自107年11月02日起至107年12月18日止,
【108年新會員19名、108年中斷會員8名;(名單如夾頁)】。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二
提案人:總幹事
案由:有關會籍案之後續訴訟處理案,提請討論。
說明:一、請參考律師意見書(附件三,P.7-13)。
二、相關訴訟費用,依據本會司法互助基金設置及管理辦法動支。
辦法:請討論。
決議:
提案三
提案人:總幹事
案由:有關退休教師年金提起訴訟案,提請討論。
說明:一、目前已收到教育部訴願決定書(附件四,P.14-15),將提起行政訴訟。
二、所有年金訴訟相關費用,由九三經費項下支應,若有不足再依據本會
司法互助基金設置及管理辦法動支。
辦法:請討論。
決議:
提案四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本會會員蔡老師申請司法互助金補助乙案。
說 明:詳如附件五(P.16-18)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
提案五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因新榮團體協商會議衍生裁決乙案申請司法互助金補助。
說 明:詳如附件六(P.19-20)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
提案六
提案人:蘭育珊
案 由:修正本會「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專職會務人員獎勵辦法」
說 明:
| 修正前 | 修正後 | 說明 |
第三條 第一項 第二款 第(一)目 | 二、出勤獎金 (一)年度請假日數十四 日以下、普通傷病假未 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 超過三十日,住院者一 年內不超過半年,給予 獎金10000元。 | 二、出勤獎金 (一)年度請假日數,事 病假併計十四日以下, 給予獎金10000元;超 過十四日,未逾二十八 日,給予獎金5000 元。 | 修正給予出勤獎金 的條件 |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
提案七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因本會備存文件繁多,增置兩置物架乙案。
說 明:詳如附件七(P.21)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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