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第三屆第十五次定期理事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7年12月20日(星期四,下午13:00至下午16:00)
地 點:中平國小【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雙福路12號】。
主 席:蘭育珊 常務理事。
記 錄:陳郁甯秘書。
出席人員:吳泰儒、蘭育珊、熊書顯、莊景旭、郭淑媛、高敏俊、林怡君、高衡一、
周文壕、蘇夢琴、余宛玲、劉曙霞、黃秀玲、李炎鴻、曾華怡。
請假人員:余章維、范姜仲宇、林奕均、羅唐泰、許開力、劉俊青、陳東霖、張湄鈴、
蔡滿庭、李易霈、陳奎彰、韓維民。
列席人員:應到27人,實到15人,請假12人,詳如簽到表。
一、報告出席人數:(略)
二、主席宣布開會:(略)
三、確認議程:(略)
四、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三屆第十四次定期常務理事會議紀錄。(附件一,P.3-5)
五、工作報告:(附件二,P.6)
六、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行政會務秘書
案 由:審核會員申請入會案。
說 明:自107年11月02日起至107年12月18日止,
【108年新會員19名、108年中斷會員8名;(名單如夾頁)】。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仁和國中與自強國小請常務理事進行了解。
其餘通過,【贊成:15票,反對:0 票】
提案二
提案人:總幹事
案由:有關會籍案之後續訴訟處理案,提請討論。
說明:一、請參考律師意見書(附件三,P.7-13)。
二、相關訴訟費用,依據本會司法互助基金設置及管理辦法動支。
辦法: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
提案人:總幹事
案由:有關退休教師年金提起訴訟案,提請討論。
說明:一、目前已收到教育部訴願決定書(附件四,P.14-15),將提起行政訴訟。
二、所有年金訴訟相關費用,由九三經費項下支應,若有不足再依據本會
司法互助基金設置及管理辦法動支。
辦法: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本會會員蔡老師申請司法互助金補助乙案。
說 明:詳如(附件五,P.16-18)。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 全額補助,通過,【贊成:12票,反對:0 票】。
提案五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因新榮團體協商會議衍生裁決乙案申請司法互助金補助。
說 明:詳如(附件六,P.19-20)。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
提案人:蘭育珊
案 由:修正本會「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專職會務人員獎勵辦法」
說 明:
| 修正前 | 修正後 | 說明 |
第三條 第一項 第二款 第(一)目 | 二、出勤獎金 (一)年度請假日數十四日 以下、普通傷病假未住院 者,一年內合計不超過三 十日,住院者一年內不超 過半年,給予獎金10000 元。 | 二、出勤獎金 (一)年度請假日數,事 病假併計十四日以下, 給予獎金10000元;超 過十四日,未逾二十八 日,給予獎金5000元。 | 修正給予出勤獎金 的條件 |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因本會備存文件繁多,增置兩置物架乙案。
說 明:詳如(附件七,P.21)。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七、臨時動議:
提案一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更正第三屆第十三次定期理事會提案六,有關網頁設計費乙案。
說 明:原提案六,通過網頁設計費24,000元,經與廠商接觸後,本會網站資料複雜,內部功能多己不敷使用,原通過費用無法支應,為工會永續發展,現更正為12萬元,並授權常務理事會處理後續。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修正授權駐會幹部處理後續,通過【贊成:11票,反對:0 票】。
提案二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補繳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108年會員權數1權。
說 明:經袐書於12月中會員卡分頪作業中,發現會員卡仍有不足,建請補繳1權加印500張會員卡,以利後續作業。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審查本會108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說 明:詳如(附件一)。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受權常務理事會修正後通過。
八、散會:下午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