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107 學年度下學期教師天文研習實施計畫一、依據:教育局 87 年 2 月 12 日北市教四字第 8720614401 號函辦理。
二、活動目的:協助各級學校教師運用本館現有之資源,並且提供其進修天文課程以增進其教學品質,進而落實天文科學教育之推廣。
三、辦理單位:(一)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二)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四、活動內容:對參加活動之教師進行 3 小時之課程教學,其中包含各種基礎天文知識之介紹及天文館展示場之簡介。
五、活動日期:詳見本實施計畫之附錄。
六、活動時間:下午 13 時 50 分至 16 時 50 分。
七、活動地點: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本館之地址為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 363 號,館內有地下停車場,每小時 30 元,參加研習之教師停車可享半價優惠,即每小時 15 元。請於停車場入口抽取停車 IC 卡,研習結束後持卡向承辦人索取蓋有活動證明戳章紙卡,並將紙卡隨附於 IC 卡交予停車收費員才可享有停車優惠)。
八、活動對象:全國國小、國中及高中職教師。
九、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1. 一律採本館網路登錄報名,每梯次最多 60 名,共有 6 個梯次。1. 請參考附錄中所列的各梯次之研習時日與課程報名參加。2. 報名請至本館網站首頁(網址為 http://www.tam.gov.taipei/)之「網路報名」選項中的「107 學年度下學期教師天文研習」內。3. 已完成報名者若不克前來參加研習,請上網取消報名或於研習日期3 天之前來電告知,以免影響其他報名者之權益,而聯絡電話為02-28314551 轉 716(請洽洪子隆先生或施欣嵐小姐)。4. 研習日當天報到時請攜帶教師證或相關證明以作為身分查驗之用。
十、活動經費:由天文科學教育館相關經費項目以下支應。
十一、 全程參與研習者核實給予 3 小時之研習時數,而研習時數統一登錄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1.inservice.edu.tw/)。十二、 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07學年度下學期教師天文研習實施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