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中壢市元化路149之1號2F
傳 真:03-2804752
電 話:03-2804662
聯 絡 人:陳惠心
受文者:桃園縣各級學校教師會(含分會)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九十六縣教師字第044號
附件:第七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名單推薦表
主旨:請 貴會推派會員代表,以利本會籌備召開第七屆第
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次大會開議前,請各會員(學校教師會)依法派出會員代表
與會,會員代表名額以96年4月13日前,會員已完成繳交96
年度會費之作業者為計算基準,請自行核算,必要時得與本會
秘書核對。
二、本會會員所屬之會員教師總人數在三十人以下者,選派一名會
員代表,參加本會會員代表大會;超過三十人者,每增加五十
人得增派一名會員代表;會員教師總人數之計算,以當年度會
員所繳會費數額及其會員名冊計算之。【91.11.30桃園縣教師
會會員代表大會規程第三條】
三、會員代表名單,請惠予協助於96年4月13日前回傳至本會行
政組。Tel:280-4662 / Fax:280-4752。
正本:桃園縣各級學校教師會(含分會)
副本:本會理監事、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彭如玉
發函-044-附件.doc